河北省着力实现科技创新六大新突破

2017-03-21 10:49:3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张曦晛

  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选择 以产业创新引领转型升级

  河北省着力实现科技创新六大新突破

  破解结构性矛盾、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科技创新是把“金钥匙”。2017年,河北省科技厅将以支撑引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省外、省内两向协同,强化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选择、以产业创新引领转型升级、以制度创新引领双轮驱动,着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新支撑。

  构建依靠科技创新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培育创新主体、建设园区平台、推进协同创新、加强成果转化、支撑转型升级等是重要着力点。围绕“育新”“调旧”协同发力,2017年,河北省科技厅量化考核、目标明确:

  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超24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5.2万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增50个;京津技术输出成交额中,河北占比增长12.5%;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新增30亿元,全年专利申请量增长10%,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3件;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9%。

  尽管去年河北省科技创新工作多点开花,如京津创新要素加速向河北省聚集、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再创历史新高、出台了“3+N”等重大改革举措等等。但同时也必须认识到,河北省的科技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发展需要,研发投入低、转化能力弱、创新人才缺等短板依然存在。

  短板,也是发展的潜力所在。围绕任务目标,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既要抓好整体推进,又要抓住重点难点,力争在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上,实现科技创新六大新突破。

  促进“京津研发、河北转化”,在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上实现新突破。推进协同创新战略平台建设,完善“一南一北一环”布局,推动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重点在大数据等领域组织好50项京津重大成果在河北省孵化转化。打造创新型城市,加快提升区域创新功能,重点支持石、唐、秦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

  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动能,在引领产业选择上实现新突破。突出项目引领,重点实施“大智移云”等十大技术创新专项。突出园区引领,深化高新区机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投融资平台建设等改革。突出平台引领,推动骨干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和服务后补助制度。突出人才引领,实施科技英才“双百双千”工程,建立科技决策咨询制度。

  集聚创新要素,在做大做强科技型企业上实现新突破。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量质齐升”,抓好苗圃、雏鹰、小巨人和上市四大工程,梯度培育、差异扶持、扩量提质。形成高新技术企业“梯队军团”,变认定为培育、变管理为服务,推动工作重心前移。促进创新激励政策精准落地,扩大科技创新券规模,加快推行研发准备金制度。

  贴近社会关注热点,在推动绿色发展服务民生上实现新突破。更加注重环境治理,主动对接全省“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更加注重改善民生,瞄准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等热点问题,切实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突出问题导向,围绕美丽河北、健康河北、平安河北等目标,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平台、提升能级。

  向改革要活力、要动力,在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上实现新突破。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16个配套实施细则落地见效。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重点推广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收益分配、产权管理、转化评价等四项机制。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跨部门的财政科技项目统筹决策和联动管理制度。建立五项科技工作机制,即协同共建机制、厅市会商机制、部门联动机制、技术推送机制、政产学研联创机制。

  增强创新主体内生动力,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实现新突破。打造“双创”服务平台,重点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众创空间80个、100个,星创天地200个。加大“双创”金融支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力争全年新增科技贷款400亿元。开展“双创”系列活动,吸引创业导师1000人、创客30000人。营造“双创”良好氛围,加强科学普及和科技宣传,厚植创新文化土壤。(记者 张怀琛 通讯员 李冬)

相关阅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