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河北排除有问题考察人选424人

2017-04-06 13:34:3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张曦晛

  选准干部、配强班子,靠什么来规范,用什么作保证?靠的就是铁的换届纪律。树正导向,匡正风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如何落到实处,良好的政治生态如何营造?就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换届工作开展以来,河北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紧紧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监督前移抓审核,从严执纪抓查处,力促换届工作顺利开展。从省纪委受理信访情况看,与往届相比,换届信访举报数量大幅降低;从对市县(市、区)测评情况看,认为换届风气好的占95.85%,对换届候选人人选满意的占93.26%,对换届风气及其监督工作满意的占95.85%。

  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夯实责任抓监督

  换届风气是政治生态的“晴雨表”。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必须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让“五个责任主体”把责任落到实处。

  早在去年河北省委召开的全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上,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就要求落实领导责任,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抓好换届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梁惠玲多次要求严明换届纪律,并主持省纪委组成专题调研组,围绕加强和规范换届监督开展调研和问卷调查,进而查找问题、强化措施,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各级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责任,带头抓好监督,全省2137名市县乡党委书记全部签订了《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就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作出庄严承诺。

  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全省各级纪检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派出换届风气督查组,深入到各县(市、区)进行督导,确保换届开展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不仅如此,河北省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及统战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明确各自监督职责,形成监督合力。问卷调查显示,认为“五个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的占92.75%。

  监督前移抓审核,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挡在门外。”在1月18日召开的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上,梁惠玲再一次要求严明换届纪律,疏浚干部队伍源头。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从严选拔、从严把关是关键。河北省结合问题线索“清仓”行动,严把廉洁自律审核关,省纪委先后10余次排查调度涉及换届人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对省委组织部征求意见的党代表人选546人次,“两委”委员人选265人次,市级留任班子成员、县委书记1203人次进行了梳理排查、重点核实。

  严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关。换届启动以来,全省核查13884名涉及换届干部的有关事项,根据不同情形,诫勉10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30人。廊坊市有15人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问题被取消换届人选资格。

  同时,河北省深入开展全省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共审核干部档案139.5万卷。某县级市市长档案中学历、年龄、公务员身份多处造假,经审查,取消其换届提名人选资格。某县县长档案中年龄多处涂改,这次换届不将其作为县委书记人选。

  通过落实“凡提四必”,唐山市26名市管干部考察对象和246名县乡“两代表一委员”人选被取消换届人选资格。据统计,全省共排除有问题领导干部考察人选424人。

  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执纪抓查处

  严格监督是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重要保证。为确保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河北省在换届监督上频出实招——

  实行全程纪实监督,对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都如实记录,全程留痕,确保选拔任用过程可追溯、可倒查,从程序上、制度上堵死随意提名、临时动议的口子。

  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派出4个督查组,对换届风气情况进行巡回督查。邢台市锁定换届工作会议记录、制度文件、实施方案等25项重点内容,查阅各种资料1620余卷,发现谈话记录不完整等问题102个,并要求限期整改,跟踪督办,确保换届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也是省委巡视组的应尽职责,发挥巡视利剑作用至关重要。”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董云鹏表示。

  河北省委派出13个巡视组,对11个设区市、2个省直管县(市)、29个县(市、区)开展换届风气专项巡视,发现有关换届风气问题线索17件,涉及17人。

  不仅如此,各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充分发挥举报综合受理平台作用,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积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截至目前,省纪委直接受理涉及换届问题信访举报件共8人12件,省委组织部直接受理违反换届纪律举报23件。

  教育千遍不如从严处置一次。省纪委对涉及换届干部35人立案调查,对18人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等组织处理。秦皇岛市纪委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处理涉及换届问题线索32件,纪律处分9人,谈话函询12人。(记者 刘荣荣 通讯员 刘正军 李献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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