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召开主城区居民水价调整听证会

2017-04-19 09:34:42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建雄

  根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今天上午,石家庄市主城区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召开。来自社会各界的25名听证会参加人参加了听证会,并围绕听证方案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其中,19名听证会参加人赞同方案一。

  石家庄市主城区目前的供水销售价格为2008年制定,分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特行用水三类价格。其中,居民用水价格为2.5元/立方米(含增值税及附加,不含随水量征收的其他费、税),2015年6月1日起实行了阶梯水价。

  本次提交听证会的居民用水基础价格调整听证方案有两个:

  方案一:2017-2019年,每年等额上调0.48元/立方米。2017年价格为2.98元/立方米、2018年价格为3.46元/立方米、2019年价格为3.94元/立方米。

  方案二:2017-2019年,每年递增上调。2017-2019年分别上调0.48元/立方米、0.57元/立方米、0.69元/立方米。2017年价格为2.98元/立方米、2018年价格为3.55元/立方米、2019年价格为4.24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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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方案都明确提出了特殊群体生活用水价格优惠政策:对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户生活用水在第一阶梯水量内的,分别凭《石家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实行价格优惠政策。2017-2019年各年度基础水价每立方米优惠0.50元。超出第一阶梯水量部分,价格不再优惠。

  石家庄市发改委对居民用户承受能力也进行了分析。居民生活用水量按第一阶梯用量高限每人月均3.3吨测算,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2015年数据28076元为基数,按每年递增8%测算。

  方案一:人均年水费支出按基础水价测算,2017-2019年分别为118.01元、137.02元、156.02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6%、0.39%、0.41%。人均年水费支出按终端综合水费支出(含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测算,2017-2019年分别为171.47元、190.48元、209.48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2%、0.54%、0.55%。

  方案二:人均年水费支出按基础水价测算,2017-2019年分别为118.01元、140.58元、167.90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6%、0.40%、0.44%。人均年水费支出按终端综合水费支出(含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测算,2017-2019年分别为171.47元、194.04元、221.36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2%、0.5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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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两个方案,居民水费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均低于河北省政府规定的1%。

  听证会上,25名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听证方案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其中,19人赞同方案一,6人赞同方案二。对此,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将在认真研究听证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主城区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方案进一步完善,对调价方案以外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汇总,转达有关部门研究。

  石家庄市主城区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将在按法定程序研究报批后,公示执行。(记者 王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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