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雷霆1号”行动集中打击传销行为

2017-04-26 14:41:10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传销太恐怖!太可怕了!”日前,落入传销窝点,度过23天地狱般日子的受害人小宋,被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杨税务派出所民警解救出来。他是廊坊市公安局“雷霆1号”打击传销违法犯罪集中行动开展以来,被解救的第一批受害人。

  廊坊市公安局自3月25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捣窝点、毁组织、查大案、铲毒瘤”为内容的“雷霆1号”打击传销违法犯罪集中行动,重点打击“拉人头”式传销,以销售商品、资本运作为掩护的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微信等模式发展下线的传销行为。

  行动中,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社区、村庄、宾馆、娱乐场所、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区域进行了拉网式摸底排查,向出租房屋业主宣传传销活动的危害及防范对策。对于多次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主,公安机关建立了出租房屋“黑名单”制度,定期在报刊、电视台公布。同时,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沟通,积极对接检察、法院等部门,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对抓获的传销违法犯罪人员快捕、快诉,让传销组织无处立足。(通讯员 曲婉婉 记者 解丽达)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