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43.62万名考生明日高考

2017-06-06 17:06:0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原标题:河北43.62万名考生明日高考 这些考场规则需牢记

  6月7日,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就要开始,河北省43.62万考生应考,今天17时以后,考生就可到自己所在考场提前熟悉考场环境,了解行车路线。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一些考场规则需牢记,防止考试过程中无意识犯规。

  进考场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记者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为确保高考安全平稳进行,河北省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因此,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参加考试时,尽量不要穿戴带有金属的饰品和衣物,入场时,须主动将手机、 手表等违禁物品放到考场“物品放置处”,接受检查时应双臂张开配合监考员进行检查,身体正面至背面,从上之下,包括头部、躯干、四肢(含脚部)等,以及考生的透明笔袋,均要进行检查。

  佩戴眼镜的考生要取下眼镜接受检查。检查脚部时,要抬起脚,离地20厘米左右。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考生应按监考员要求解释或出示相关金属物品。检查完毕确定无违禁物品后,考生方能入场。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应说明情况,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

  入场后因特殊原因离开考场后返回时,仍要对考生再次检查。对以各种形式阻挠或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对各类扰乱考场秩序、危害考试安全的人员,除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还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以下考场规则考生须遵守

  考试当天,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主动接受监考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检查。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等省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上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填错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请保持安静,不得向监考员提问。

  试卷发放后,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没等开考信号就答题属于违规行为。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的考试,考试将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一般不得离场。

  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上的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要私自传、接文具等物品,否则按违规处理。

  针对网上评卷 答题应注意以下事项

  考生要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按注意事项上的规定认真执行。认真填写考生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字迹要清晰工整。

  在指定的位置黏贴条码,条码一律横贴,贴条码准号证号和姓名为从左向右的方向,贴在制定的红色条码框中。要保持条码的整洁和完整,不要在条码上面或条码周围乱写乱画。

  不要填写缺考标记,缺考考生的缺考标记由监考老师填写。

  注意书写用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2B铅笔填涂(使用劣质铅笔填涂将影响计算机扫描识别),涂写要均匀、饱满、轻重适度。修改时务必要用橡皮擦干净;非选择题最好使用0.5毫米的黑色字迹铅笔书写,以确保字迹清晰。

  作图题直接用0.5毫米的黑色字迹笔绘出,也可以用铅笔先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的黑色字迹笔描清楚。严禁在答题卡上的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

  答非选择题时,字要工整,字迹清楚,不讨写的太细长,字距适当,答题行距不宜过密。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指定答题区域内第一行开始答题,书写在各规定区域内,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

  修改选择题答案可使用橡皮擦,但注意不要使答题卡破损,禁止使用涂改胶带纸错改或用透明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保持卡面清洁,不要折叠答题卡。(记者 郑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