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石家庄市将推行互联网有奖发票

2017-06-23 17:20:59  来源:国际在线  责编:董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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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张瞬晗 摄

  国际在线河北频道消息(王珊珊 实习生 刘雅楠):6月23日,从石家庄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自2017年6月26日起,石家庄市国税局在全市范围内通过互联网推行“有奖发票”。

  此次推行有奖发票的行业是生活服务业,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6月26日起,消费者在石家庄范围内(包括区县)取得的生活服务业消费金额100元(含)以上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取得发票30天(含)内都可以参与发票抽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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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税局局长李军介绍推行有奖发票的总体情况 张瞬晗 摄

  据石家庄市国税局局长李军介绍,此项推行的有奖发票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采用“移动互联网+有奖发票”的方式进行即时抽奖,消费者下载“奖票宝” 手机APP,扫描发票左上角二维码就能实现发票信息的自动采集、查验真伪后可即时抽奖,奖金分为2元至166 元五个档次。奖金会通过电子支付的方式给付中奖者。二是实行“二次开奖”。在即时开奖的基础上,市国税局每季度还将进行一次现场摇奖,奖金分为3000元到10万元五等,消费者还有机会再次中奖。三是有奖发票覆盖的行业比以往更广,范围扩大到与百姓消费联系紧密的生活服务业。

  最后,国税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遇到商家不开具发票、开假发票等情况,可向国税部门投诉。国税部门将及时受理,严厉打击发票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附: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有奖发票的公告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规范经营者发票开具,防范和打击发票违法行为,促进纳税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报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同意,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7年6月26日起,通过互联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形式

  我市“有奖发票”活动主要通过有奖发票管理系统(简称“奖票宝”)实施。消费者用手机下载“奖票宝”APP,通过扫描发票左上角二维码即可参与摇奖。有奖发票管理系统可以鉴别发票真伪,验证通过后就可参加实时摇奖,中奖奖金可以通过“微信红包”、“支付宝”和“银行转账”等形式发放给中奖者。

  二、活动范围

  有奖发票推行的行业是与个人消费联系紧密的生活服务业,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个人消费者在石家庄市范围内(包括县市区)取得的上述行业中消费金额100元(含)以上增值税普通发票,从开具发票之日起30日(含)内都可以参与发票摇奖。

  三、适用票种

  有奖发票的范围为2017年6月26日(含)后,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并经增值税查验平台或税控系统验证的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开奖。

  (一)未通过验证的普通发票;

  (二)已开具红字发票所对应的原普通发票;

  (三)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

  (四)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五)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六)非正常户开具的普通发票。

  四、奖项设置

  有奖发票分两次开奖,第一次为即时开奖,第二次为定期开奖。

  (一)  即时开奖。个人消费者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用“奖票宝”采集并通过有奖发票管理系统真伪查验后,即可参与即时开奖。即时开奖奖金分为五个档次,166元、68元、18元、6元、2元。

  (二)  定期开奖。每季度开展一次,定为1月、4月、7月、10月开奖。参与抽奖采集的普通发票通过校验后进入二次待开奖发票库,实施定期开奖。定期开奖分为五个档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五等奖,分别是10万元、3万元、1万元、5000元和3000元。

  五、兑奖规则

  (一)  即时开奖

  中奖奖金即时给付中奖者APP的钱包中,可通过微信红包、支付宝或者银行转账等电子支付方式转账提现。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兑奖,使用微信红包提现的应在24小时内领取。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  定期开奖

  定期开奖采用现场摇奖方式。聘请公正机关进行公正监督,通过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开奖过程及结果,中奖结果当场对外公布,中奖奖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1.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地点兑奖,逾期未兑奖视为放弃。

  2.中奖者兑奖时应提供身份证明、有奖发票系统采集的手机号码供税务机关核对。中奖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的,还应提供发票联原件和复印件;中奖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还应提供中奖发票打印件。以上相关复印件或打印件由兑奖者签字确认后留存税务机关备查。

  3.中奖者领取奖金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4.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普通发票不予兑奖。

  同一张发票只能参加一次即时开奖和定期开奖。

  六、实施时间

  发票有奖活动于2017年6月26日起试运行。

  七、注意事项

  (一)“奖票宝”APP下载地址。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和石家庄各县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二)中奖信息在“奖票宝”、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公布。

  (三)对中奖结果有异议的,以“有奖发票管理系统”的中奖信息为准。

  (四)税务机关只负责按照“有奖发票管理系统”的中奖结果支付相应的奖金,不负责认定中奖者的奖金归属。

  (五)未按要求提供手机和身份信息的,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不能参与兑奖。

  (六)对于冒用他人身份参加摇奖的,核实后取消兑奖资格。

  (七)消费者发现商家拒不开具发票、或者有发票违法行为的,请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举报。

  (八)“有奖发票”活动解释权归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九)有奖发票技术支持热线 400 0111206,发票违法举报电话 12366 。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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