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录取将于7月7日开始

2017-07-04 17:00:50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编:董健雄

  上周,河北省高考网上首次志愿集中填报结束。7月7日,全省高招录取将正式开始。

  据了解,录取时,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高校确定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负责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高考成绩信息、志愿信息、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及报考军队、公安、司法等院校的政审、面试结论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等。

  高校将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据了解,录取将按批次依次进行,如果考生被某一批次的院校录取,就不能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也不得转录;如果考生在某一批次未被录取,将自动转入下一批次重新开始参加录取,不受上一批次所填志愿影响。(首席记者 李云萍)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