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

2017-07-17 09:47:55  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董健雄

  原标题:激发重点群体活力 带动城乡居民增收 我省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

  省政府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政策措施》提出,实施分类指导,分群体施策,激发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经济增长和居民增收互促共进,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确保到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努力缩小与京津地区居民收入相对差距。

  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

  对技能人才,落实国家优化职业技能标准等级设置、向上增加等级级次等政策措施,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引导工资分配向技能人才倾斜,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完善我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并落实相应薪酬待遇。

  对新型职业农民,依托各级职业院校及公益性教育培训机构,重点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开展全产业链系统培训。到2020年,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

  对科研人员,根据相关政策,提高其收入水平。落实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相关政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可提取不低于70%奖励给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其中对研发和成果转化作出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对小微创业者,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创业的制度性成本。加快推进企业登记网上办理,优化企业登记流程,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审一核”,提高登记效率。

  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推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差异化分配试点,根据企业类别、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职业经理人职责定位等差异,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形成合理收入分配格局。

  对基层干部队伍,落实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试调查制度,建立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合理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落实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正常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工资结构,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

  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把发展生产扶贫作为主攻方向,实施特色农业、光伏、旅游、电商、家庭手工业等五大特色产业扶贫工程。积极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但未就业的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实施七大支撑行动

  就业促进行动。认真落实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政策,积极探索基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方式方法。加强省级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对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快省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谋划建设一批市、县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改善实训基地条件。放宽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机构准入限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高实训效能。每年培训钢铁、煤炭、水泥、玻璃等行业转岗职工5万人次以上。

  托底保障行动。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适当考虑家庭成员残疾、患重病等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加强专项救助制度与低保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在重点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基础上,将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延伸。

  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培育专业理财机构,发展个人理财行业,引导资产管理、融资、代理等中介服务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居民资产增值。推动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建立土地承包权、经营权交易制度,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现金使用制度,按照“双随机”原则,定期对财务进行抽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发票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全面推行公务卡支付结算制度。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项目,适当降低保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收入监测能力提升行动。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建立我省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定期收集整合全省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数据支撑。

  重点地区率先突破行动。充分发挥雄安新区的创新示范作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新收入分配政策,打造政策效应高地,激发各类群体活力。加大对列入重点支持的10个深度贫困县、200个深度贫困村支持力度,整合资源,重点突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以上。

 

相关阅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