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重点任务——承德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7-08-01 16:02:40  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董健雄

  截至6月30日,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33天;1-6月,全市29个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为71.4%,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7月26日,一场大雨过后,承德碧空如洗,“蓝天白云”已经成为该市新名片。据承德市环保局统计数字显示,截至6月30日,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33天,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2微克。另外,1—6月份,全市29个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为71.4%,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近年来,承德以生态环境质量在京津冀保持领先为目标,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重点任务,强化环境污染治理,严格执法监管,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深入推进“蓝天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以燃煤、工业企业、扬尘、尾气、裸土地面等为重点,实施减煤、治企、抑尘、控车、增绿五大攻坚战。截至6月30日,累计取缔燃煤锅炉93台,改造工业锅炉48台,集中供热覆盖率达到78.85%,整治建筑施工120万平方米,整治露天矿山410家,取缔散乱污企业108家,造林绿化23.8万亩,压减炼铁产能52万吨,全市钢铁、电力、水泥行业全部完成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

  持续实施“碧水行动”。以武烈河等7条河流为重点,分流域制定了治理规划和治理方案,重点实施城市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河道清理整治及生态修复等工程,2017年计划开工50个重点流域治理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22个。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引领,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截至6月底,全市已有1881个行政村开展了垃圾治理工作;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70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3349套。

  同时,对潘家口水库下达封库令。投入7.34亿元全面实施潘家口水库网箱养鱼取缔行动,截至5月底,已完成全部网箱取缔,清理网箱38982个,有效改善了库区水质。对全市2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进行评估和划分保护区,计划利用3年时间完成重点问题整改。

  扎实开展“净土行动”。针对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结合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推进50个精品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全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的要求,全面完成全市91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3家运输单位和5家经营单位的信息录入和注册工作。同时,8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施了电子联单转运。今年5月27日,在8个县(市)和市环境监控中心,市环境执法支队成立环境监控执法机构,该市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新体制正式建立并开始运转。

  严打环境违法行为。利用双随机执法检查以及夜查、暗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组织开展了利剑斩污、环境安全大检查、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等多个专项行动。截至6月30日,累计出动5980人次,检查企业1931家,发现违法企业41家,其中取缔关停5家,限期治理4家,行政处罚81.1万元。

  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截至目前,共完成新建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核定23家,完成排污权交易18笔,涉及成交金额249万元。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确保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集中开展以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厂等为主题的环保“十进”活动。6月5日,承德举办了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6·5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活动,21个环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干部职工、环保志愿者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500余人参加活动,共发放环保宣传册5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反映环境问题50余个。(通讯员 王思力 记者 李建成)

相关阅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