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交管出大招缓解城市停车难

2017-09-06 15:30:43  来源:燕赵晚报  责编:董健雄

  原标题:石家庄市机动车超260万辆 交管出大招缓解城市停车难 石家庄交警力推“疏、整、打”组合拳 力保市民出行顺畅 

  到今年8月底,石家庄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60万辆,其中市区超过200万辆。这么多机动车,哪里停放呢?在创城活动中,石家庄交警打出一套“疏、整、打”组合拳,全力缓解城市停车难,让市民出行更顺畅、平安。

  260万辆车需要多少停车位

  很多人对260万辆机动车这个概念十分模糊,我们可以计算一下,按一辆机动车长5米计算,首尾相接排起来,长度是1300万米,也就是13000公里。石家庄到北京按260公里计算,可以排成整整50排。

  这么多机动车,哪里停放就成了一件大事。住建部2015年发布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明确规定,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0万的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宜控制在机动车保有量的1.1到1.3倍之间。以此计算,石家庄市区停车位供给总量应在130万到155万之间(供给总量为所有停车位总量,含小区停车、地下停车、单位停车、商业停车等)。而按照《2012版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路内(即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泊位数量占所有停车泊位数量的比例不超过15%。”因此,市区路内停车泊位数饱和状态下至少应达到19.5万到23.2万个之间。相对于约6.2万个道路停车泊位,市区道路停车泊位缺口约为13.3万到17万个。

  缺口这么大,带来的一个后果就是停车难。找不到停车位,司机就会乱停乱放,不法人员也会借此乱收费。在创城行动中,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进一步强化市区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尽力缓解“停车难”问题,方便市民出行,打出了一套“疏、整、打”组合拳。

  想方设法增设停车位

  “疏”就是增加停车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科学、规范、需要”的原则,交管部门把优先保证支小道路通行,特别是保证非机动车道通行、鼓励绿色出行作为前提,协助和指导各区城管部门,在辖区具备条件、有停车需求的支小道路便道内,适当增加免费零散停车泊位,保障沿街居民、业主基本停车需求。同时,在交通流量大的路段、公园、公厕、绿地周边道路区域,合理增设限时临时停车位;老旧小区周边夜间时段刚性停车需求明显,在具备停车条件的中心路段,设置潮汐停车位,尽可能满足市民停车需求。

  适度增设公共免费停车位是缓解停车难、回应群众期待的一项措施。目前,市区施画的公共免费停车位分为4种:3分钟临时停车位、15分钟临时停车位、潮汐停车位、蓝色免费停车位。

  其中,蓝色免费停车位主要设置在有临时停车需求,但位置零散不利于人为管理且不影响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两侧便道上,以及公共事业单位、行政审批部门等门前路段。使用蓝色标线施画、附有停车方向指示箭头。这些车位主要用于有停车需求的沿街业主或办事群众停放车辆、周转使用,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强占、专用。

  3分钟和15分钟临时停车位主要设置在部分商圈、大型住宅小区、写字楼、银行门口以及公厕附近,有临时停车需求且不影响道路交通的路段。使用白色虚线施画,标有3分钟、15分钟字样。这些车位都是需要市民即停即走、临时上下客使用,禁止长时间占用。同时在部分公园、中小学幼儿园门口等区域,适当延长准停时间,方便出游及接送学生车辆停放。

  潮汐停车位主要设置在夜间存在大量停车刚性需求的老旧小区周边的非机动车道内。使用白色虚线施画,标有20:00至次日7:00字样。这些车位允许附近居民20:00至次日7:00免费停车,每日7:00前须自行开走车辆,保证非机动车道畅通。潮汐停车位内有指向箭头的,车辆需按照指向箭头的方向统一朝向、规范停放。没有指向箭头的,应按照道路通行方向顺向停放。

  坚持零容忍整治乱停车

  “整”就是整治乱停车。

  今年5月份以来,交管部门出台了《交通秩序大整治最严交规20条》和《交通秩序大整治重点举措20条》,针对机动车乱停乱放加强巡查,完善禁停标志标线,还启用15辆多功能移动执法抓拍车,同时利用高清视频监控、自动抓拍和清障拖移设备,严查机动车违法停放。

  为保证全市道路车辆按序停放、入位停放、按向停放,交管部门将针对不同情形分别加强治理。

  对占用快车道的违法停车实行“零容忍”,坚持“违停必拖”“违停必罚”;对不按规定停放、停车不入位或者逆向停车的车辆,将通过人工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违停抓拍球取证、移动执法抓拍车等辅助手段,强化处罚;对在限时停车位超时停放、长期存放的僵尸车等,依法予以处罚和处理。

  限时停车位大多设置在公共部位,占用道路公共资源,禁止机动车长时间占用。交管部门将陆续对这些临时、限时停车泊位增设电子警察,超时停放的车辆将按照违法停车,处以100元罚款。如果属于僵尸车、报废车,会根据相关规定拖离或联系车主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严打乱收费

  “打”就是严打乱收费。

  交管部门是占用道路资源设置停车泊位的唯一审批部门,始终保持对私设乱画停车泊位收费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对智慧泊车收费停车位进行统一规范。未经市交管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道路停车场和施画停车泊位;不得擅自占用、拆除、移动、损毁、涂改停车场设施和设备。对违反规定私设的地锁、地桩,一律拆除,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法律责任;对私自占用公共限时停车泊位收费的,立即予以清理取缔,传唤违法行为人,通过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顶格处理。

  石家庄交警提醒:想“就地捡钱”“欺诈车主”的人员莫踩红线,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记者 孙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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