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交警发布“双节”高速出行安全指南

2017-09-27 16:36:5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9月26日,河北高速交警总队对今年“双节”假期全省高速交管形势进行了研判分析,并进行了发布。

  环京道路流量比平时增长将近一倍

  预计今年“双节”假期期间,环京道路流量同比增幅在10%—15%左右,即进出京总流量约293万—306万辆,日均41万—43万辆,与今年常态流量值(九月份前两周的日平均值22万辆)相比,预计增长86%—95%,其中,出京流量略大于进京流量。

  假期前日下午和首日上午出现出京车流高峰

  今年国庆与中秋假期合并,黄金周假期变为8天,假期前一天(9月30日)下午和第一天(10月1日)、第二天(10月2日)上午将出现出京车流高峰,首日6时开始车流将迅速增长;假期第六天(10月6日)、假期第七天(10月7日)午后和最后一天(10月8日)全天将出现进京返程高峰,预计免费通行结束后恢复正常通行。

  京沪青县段等路段易出现缓慢通行

  京沪青县段、黄石藁城段、京哈河北段、京港澳保定段、大广衡水和廊坊段、京藏怀来段、保津廊坊段、石太井陉段、张涿、张石、荣乌保津段、廊涿、京新等路段6时至20时5分钟单向断面流量预计持续在200辆至500辆之间高位运行。受货车绕行河北高速公路影响,张涿、张石、荣乌保津段、廊涿、京新等高速可能会出现流量大、事故易发和缓慢通行。另外,假期后三天,各冀京界进京方向因办理进京证或实施安检可能导致交通缓慢通行。

  保定、秦皇岛等地旅游景点路段流量将剧增

  本次假期时间长,且中秋节家庭团圆是中国传统习俗,因此在中秋探亲、旅游方面交通压力增大,预计国庆节期间,保定地区的张石、张涿、荣乌、保阜高速,承德地区的大广高速京承段,京哈高速的唐山、秦皇岛段,石家庄地区的西柏坡高速,张家口地区的张承高速等前往旅游景区集中的区域,自驾出行和客运流量将大幅攀升,黄石高速、石太高速等探亲流将明显增大,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巨大压力。

  石家庄裕华、石青等站口易发生排队等候

  由于车流量大,石家庄裕华、石青、鹿泉、窦妪、西柏坡口、霍寨、温塘、新元正定口等站口,唐山京哈高速唐山北站口、承唐高速丰润站口,保定京港澳七一口、张涿野三坡、白草畔,张石易县、西陵,保阜百合口、保津容城口;沧州京沪高速沧州北、石黄高速沧州西;衡水大广高速衡水北口,大广冀州口,邯郸邯大高速魏县口均易出现车辆排队等候现象。

  上下路匝道口和互通立交匝道为事故多发区

  根据去年“十一”国庆长假期间高速公路超大车流量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分析,我省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形态大多为追尾、单方碰撞护栏、刮擦这三类,其中车辆追尾、单方撞护栏事故占总数的80%以上。

  从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分析,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导致的事故占总数的55%;不按规定变更车道行为造成事故占总事故起数的30%;因遇前方故障而停车引发的事故占总数的15%左右。

  9时至12时发生事故量占全部事故的29%;15时至18时发生事故量占全部事故的22%。这两个时段是广大司乘人员出行的主要时段,同时也是事故多发时段,因此要合理选择时段,避免上述两个时段集中通行引发事故。

  经过对历年节假日事故发生情况分析,事故多发生在上下路匝道口和互通立交匝道,占事故总数的30%左右。主要是,一些司乘人员因为对路况不熟悉,到分叉路口后不知道向那个方向行驶,采取突然减速、紧急刹车、突然变道等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

  容易发生道路事故的路段主要在大广高速北京以南路段、京港澳高速京石段,京沪高速沧州至天津段,京哈高速、黄石高速石家庄至衡水段,石太及石太北线高速公路等。

  承唐高速承德方向等3处施工养护

  全省高速公路,节日期间影响通行的施工和养护地点共计3处,分别是“承唐高速承德方向819公里施工砌筑混凝土挡墙”需占用应急车道,十一期间虽然停工,但是现场无法清撤;“京藏高速北京方向K99+307M处路面养护”和“京藏高速张家口方向K107+313M处路面养护”需占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养护方可根据车辆拥堵情况适时放开行车道;“曲港高速互通跨京港澳高速施工”,占用最左侧车道。过往司乘朋友们请注意行车安全。(记者 蔡洪坡)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