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改电表大量窃电,拘你没商量

2017-11-14 10:15:53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有了这个系统,哪个用户在什么时间窃电,都可以追踪到。”进入冬季,正值取暖用电高峰期,也是窃电与违章用电的高发期,昨日,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开展了“依法用电、窃电违法”为主题的反窃电专项活动。

  精确“追踪”窃电用户

  和往年不同,今年开始,河北电力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将可以精确“追踪”窃电用户,进入河北电力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可以看到每个小区和用户的电表情况,“当某个小区的电损过高时,就可能出现窃电现象,我们就可以通过系统进行清查。”昨日,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清查可以确定到具体用户的电表开盖情况,以此确定窃电的时间。

  窃电行为与盗窃同罪

  “每年的供暖季和夏季,都是用电高峰期,也是窃电高峰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除了自主窃电,还有一种情况是不法人员冒充供电公司或环保公司人员,声称通过更改智能电表可以帮助用户节能,供电部门提醒广大居民切勿上当受骗,更改电表内部结构造成用电量数据变化属于窃电行为,后台监控系统会监测出电表的各项信息,居民将承担窃电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窃电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情节的,公安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窃电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很多窃电者都没有意识到,虽然电看不见摸不着,但它也属于商品,因此,窃电行为与盗窃同罪。

  多措并举严查窃电

  据了解,以下这些行为属于窃电: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伪造或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失效;将电费卡非法充值;擅自变更用电容量、变比等用电设备参数用电,造成电费损失的;擅自变更用电类别用电,造成用电损失的;采用其他方式、方法窃电。(记者 杨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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