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2017-11-24 15:09:02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力争到2018年3月,园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8%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为做好秋冬季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捷产业园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实施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园区把压煤减排、提标改造、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强化全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导调度问责,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力争到2018年3月,园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8%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保证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一经发现干扰监测数据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治理。按照“散乱污”企业清单和类别,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通过采取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治改造一批“3个一批”强力措施,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分类施治,细化时间节点,明确整治时限,做到排查无遗漏、整治无盲区,确保按时完成集中整治任务。纳入“关停取缔”类的一律关停取缔,并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纳入“整合搬迁”类的,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规划实行搬迁至合规园区;纳入“整治改造类的”,要“先停后治”,企业停产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完成并经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复工生产。

  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严格防止散煤复烧。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的地区,应将其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一律不得燃用散煤,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防止散煤复烧。对已完成气(电)代煤并且未出现散煤复烧的地区,减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纳入国家总量减排约束性考核指标核算体系。对采暖季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散煤,积极推广使用型煤兰炭等洁净煤进行替代,同时开展农业大棚、畜禽舍等用煤替代工作,加大洁净煤生产供应力度。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年底前园区散煤煤质抽检率达到85%,确保园区范围内使用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煤炭质量标准。对已完成气(电)代煤的地区,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加强区域散煤管控,严禁散煤流入。

  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全面排查燃煤锅炉。对燃煤锅炉、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煤气发生炉等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从11月1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等情况,完不成淘汰任务或弄虚作假的部门,严格问责。进一步扩大燃煤小锅炉淘汰范围。结合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提高淘汰标准,扩大实施范围,更大力度淘汰燃煤锅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特别是大力淘汰农村地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

  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督促企业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密闭储存,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汽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应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纳入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严厉查处货车超标排放行为,建立对柴油车等高排放货运车辆的全天候、全方位管控网,确保公路货运车辆达标排放,倒逼企业加快提高铁路货运比例。今年12月底前建成互联互通、共管共享的遥感监测网络,全面筛查超标排放车辆。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园区建成区范围内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

  强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全面加强扬尘控制管理,各类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6个100%”;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主管部门联网。采暖季期间,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园区管委会同意后实施。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除春节和元宵节外,严控平时烟花爆竹的燃放。

  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输,做好钢铁、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筛查,摸清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构,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制定“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重点用车企业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封存企业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和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为保障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顺利开展,园区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分解落实任务。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采取督查、交办、后督察、约谈、问责“五步法”,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园区管委会主体责任。同时,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投融资模式和绿色金融体系,通过将大气治理重点工作打包成重点项目,争取中央、省资金及国开行无息贷款支持。强化资金筹集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同时推广PPP、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治理项目,重点用于燃煤锅炉替代、散煤治理、高排放车辆淘汰、工业污染治理、环保能力建设等领域。

  同时,全力做好电源气源供应保障。针对园区今年清洁取暖改造规模大、任务重,采暖季天然气需求将有较大规模增长,峰谷差将进一步扩大等情况,与国家能源企业认真做好衔接,保障采暖季电源气源稳定供应和价格稳定。按照“散乱污”企业取缔处置要求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要求,严格落实电力供应。建立电力和燃气管网快速应急抢修队伍,确保在电力和燃气管网事故状态下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记者 戴绍志 通讯员 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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