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进行时——对天元名品美容一条街进行突击检查

2017-12-06 16:40:53  来源:国际在线  责编:董健雄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71206111549

石家庄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进行时 常晖 摄

  国际在线河北频道消息(张瞬晗 通讯员 常晖):12月5日,按照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亮剑”专项行动安排,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组织桥西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共24名执法人员联合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集中的天元名品美容一条街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检查生活美容、纹身单位9家,检查内容为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违规使用药品、器械的行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信息欺骗消费者等行为。经查9家生活美容机构除1家卫生许可证过期外,未发现违法违规开展美容工作的行为。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71206111609

执法人员现场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宣传折页 常晖 摄

  执法人员现场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亮剑”专项行动普法宣传,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宣传折页,在生活美容机构张贴了宣传海报。

  据执法人员介绍,在前期多措并举下,石家庄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效果显著,但也遇到不少问题,主要为:

  一、案件调查难、取证难、查处难。消费者本人缺少自我保护意识,贪图便宜,轻信小道消息,甚至让不具备资质的人来家中做微整形手术,往往发生纠纷后(有的时隔多年)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才投诉举报,使调查取证变得困难重重。

  二、“黑医生”定位难。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不法分子行医地点飘忽不定。时而在居民家里,时而租用宾馆、酒店的房间。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后,往往拒不开门。如果执法人员没有确凿证据,也无法直接进入这些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三、非法行医线索调取资料、获取证据难。消费者举报的“黑医生”往往只有微信联系方式,对其真实姓名、电话一无所知,难以固定证据。

  四、非法医疗美容产生后果鉴定难。很多消费者投诉非法医疗美容为其造成了严重后果,但非法医疗美容的鉴定不属于医学会受理范畴,只能走司法鉴定。只有鉴定结果达到立案标准,公安机关才可以非法行医罪立案受理。

  为有效整治非法医疗美容,保障消费者权益,石家庄市将以此次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亮剑”专项行动为契机,多部门联合,逐步形成打击非法医疗美容长效机制。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市卫生计生委、网信办、市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等7个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重拳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逐步完善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和个人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共同努力完善医疗美容相关标准、项目目录,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二是狠抓宣传。非法医疗美容“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究其根本,消费者对其危害性认识严重不足。将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现场宣传等多途径,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宣传,广而告之。三是加强生活美容机构监管。很多生活美容机构在利益驱使下,越界做医疗美容项目,是非法医疗美容最易滋生繁衍之地。故而在排查的基础上,将侧重点指向生活美容店。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71206111558

石家庄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进行时 常晖 摄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积极性,石家庄市面向社会征集非法医疗美容案件投诉举报线索。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如果发现涉嫌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均可拨打12320或66188015投诉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情况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