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节高速公路起火进入高发期

2017-12-15 14:47:12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编:董健雄

  12月12日,记者从河北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今年以来,高速公路共发生起火交通事故98起,事故多集中在张石、石黄、京港澳、大广和京哈高速路段,从事故发生时段来看,大多集中在秋冬季节,占事故总数64%。以下是这两个月发生的火灾事故典型案例:

  11月11日9时40分,石黄高速藁城段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因线路老化起火自燃。

  11月17日6时20分,石黄高速黄骅段大货车行驶中发动机起火冒烟,导致车辆自燃。

  11月29日15时10分,京新高速一辆运输车因轮胎抱死,摩擦过热产生高温引燃轮胎,最终导致车辆起火。

  12月5日10时40分,京台高速北京方向43公里处,一辆小货车侧翻而导致车辆起火自燃。

  12月6日6时30分,黄石高速288公里处两辆货车追尾引发火灾事故。

  12月6日21时50分,荣乌高速一辆运输空啤酒瓶的货车起火自燃。

  12月7日21时26分,沿海高速137公里处两辆货车发生事故,导致其中一辆运输苜宿草的货车起火。

  12月11日14时55分,京哈高速北京方向136公里处,一辆运输装载泡沫填充物的小型面包车起火自燃。

  高速交警通过对多起事故车辆研究分析发现,车辆发生起火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操作不当。重型载重货车驾驶人频繁使用刹车装置,导致刹车片过热引燃轮胎造成起火事故,或因车辆严重超载,增加轮胎的承重能力导致轮胎、轴承老化与车轴摩擦过热产生高温引燃轮胎;电气线路故障。车辆发生碰撞后,导致汽、柴油或机油泄漏,遇到撞击火花或者电瓶线搭铁火花时,造成车辆起火燃烧;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强。上路前没有仔细全面的检修、清洗车辆,由于路面附着灰尘杂质对车辆底盘裸露的线路造成腐蚀,导致电线短路造成车辆线路起火;部件老化。车况不佳、线路老化,车内的橡胶件及塑料件容易老化裂损而造成短路,在长时间行驶高速公路后,极易起火燃烧;拉运易燃易爆等危化品。运输途中,在长时间摩擦或其他原因造成货物起火,从而引发火灾。

  冬季天干物燥,是火灾高发期。为了避免车辆起火事故的发生,高速交警提醒:

  1、开车前,勤检查。上高速前,要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检查,防止汽车“带病”工作。

  2、避免私自改装车辆。不能随意对车辆内部线路和零部件进行改装,要经常性地对汽车电路和油路进行检查,如果一定要改装,应让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4S店内操作。

  3、避免长时间驾驶。如果路途遥远,建议增加休息次数,不仅缓解驾驶员的疲劳感,也能让车辆得到“喘息的机会”,降降温,各个部件也能进行“修整”。

  4、车内尽量不要放置危险物品,如空气清新剂、香水座、气体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的物品。

  5、一定要随车配备灭火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设施,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尤其是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并且保证在有效期内,确保火情发生后能够及时扑救。如果一旦发生险情,千万不要惊慌,司机应迅速停车熄火,断开车内总电源,立即离开车辆,利用车载灭火器或其它灭火条件做初期扑救。并及时拨打电话报警,报告车辆所在位置和车内的基本情况,等待人员前来救援。(记者 程丽娜 通讯员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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