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 三月起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2018-03-02 14:58:53  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董健雄

  根据环保部相关文件,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即“2+26”城市)于3月1日起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这意味着排放标准进一步收紧,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带来污染物排放相应减少等积极影响。

  所谓特别排放限值,是指相比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更高、更严格的排放要求。

  “排放强度大,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重污染的主因,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是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环境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主任冯银厂说,打赢蓝天保卫战,关键是大幅减少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而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并实施重点行业的提标改造,是污染排放总量削减的重要途径。

  环保部日前印发《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自2018年3月1日起,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即“2+26”城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的新建项目,开始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相关文件的落实将分3个时间点进行。2018年3月1日起,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年10月1日起,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现有企业以及在用锅炉要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2019年10月1日起,炼焦化学工业现有企业要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记者 倪元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