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四个领域 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 ——《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方案》解读

2018-04-18 08:39:34  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董健雄

  “提升新型信息产品供给能力,提高信息消费服务供给质量,扩大信息消费覆盖范围,优化信息消费环境,加速激发市场活力……”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方案》,提出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培育发展高端消费,提高消费供给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信息消费市场规模年均增长25%以上,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新型信息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升,信息消费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相关领域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

  到2020年,我省将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网络提速降费取得明显成效,4G网络100%覆盖城乡。农村电商、工业电商、跨境电商实现快速发展,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万亿元。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快速成长,线上线下(O2O)协同互动的消费新生态发展壮大,高效便捷、安全可信、公平有序的信息消费环境基本形成,信息消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我省将聚焦四个重点领域,不断提高信息消费服务供给质量和供给水平。

  生活类信息消费。创新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的各类便民惠民服务新业态,重点发展面向社区生活的线上线下(OTO)融合服务、面向文化娱乐的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面向便捷出行的交通旅游服务。

  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推广高效、均等的在线公共服务,重点发展面向居家护理的智慧健康服务、面向便捷就医的在线医疗服务、面向学习培训的在线教育服务、面向利企便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

  行业类信息消费。培育支撑行业信息化的新兴信息技术服务,重点发展面向垂直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面向信息消费全过程的网络支付、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支撑服务,面向信息技术应用的综合系统集成服务。

  新型信息产品消费。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信息产品,重点发展面向消费升级的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数字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前沿信息产品。

  围绕工作目标和重点领域,实施方案提出了五项主要任务。

  提升新型信息产品供给能力。实施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通信和卫星导航发展工程、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工程、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工程、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培育工程。

  提高信息消费服务供给质量。实施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互联网+政务服务”支撑工程、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发展工程、在线教育发展壮大工程、智慧健康医疗养老工程、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电子商务应用拓展工程等。

  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实施信息网络提速升级工程、信息消费成本降低工程、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工程。

  开展新型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实施信息消费城市试点示范工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程、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示范工程,开展窄带物联网(NB-IoT)应用试点示范、京冀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交通示范、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应用示范。

  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个人信息和知识产权保护,增强信息消费安全保障。(记者 潘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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