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集中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

2018-04-18 10:17:02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为进一步改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乘客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日前,河北省开展百日联合集中打击无经营许可车辆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活动自4月1日开始,至7月10日结束。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经营的异地出租汽车以及其他小型客运车辆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此外,专项行动还将严厉查处在机场、车站、码头、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旅游风景区、城乡接合部等地非法经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上下班高峰期和恶劣天气情况下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为确保治理活动顺利实施,各地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联合交通、公安、建设、监察、工商等部门综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恶势力和暴力抗法、伪造营运证件等严重违法行为,有效解决执法难、取证难、处罚难等问题。(记者 曹智 通讯员 谭磊)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