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开展水环境攻坚整治

2018-05-02 11:26:23  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董健雄

  今年力争地表水33个市考断面水质良好比例达到90%,2019年达到95%,2020年达到100%

  近日,记者从承德市环保部门获悉,为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给京津人民送上一泓清水,该市将利用3年时间开展攻坚整治,今年力争地表水33个市考断面水质良好比例达到90%,2019年达到95%,2020年达到100%。

  严格涉水项目审批。禁止新建高污染、重污染涉水项目,新建涉水工业项目,原则上必须进入园区。在国省考核断面上游建设涉水工业项目,不能进入城镇或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置设施的,污水必须实现零排放,建设房地产、新民居、旅游开发等项目,必须同步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收水覆盖范围外的城镇和乡村建设新民居、宾馆、旅游饭店等项目,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在建项目,建立日常监督监管制度,发现存在批建不符等问题的,依法严处,停工整治。

  提高城乡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对水源热泵等异常排水入网及工业污水入网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实施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年底前,市区太平庄等污水处理厂完成设备更新及工艺提升改造,双滦区污水处理厂完成升级改造。年底前,建成兴隆县、平泉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2019年底前建成太平庄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加快推进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方式,2020年底前,重点镇镇区全部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对不具备或不能纳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寄宿制学校、医院等,建设独立污水处理设施。今年完成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污水点源治理,到2020年,污水点源得到有效治理。2019年底前,市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实现污水管网体系健全,雨污实现分流。

  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完善城市垃圾处置设施,今年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98%,其他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95%。今年建成全市医疗垃圾处置设施,2019年,中心城区建成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加快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建设,今年完成滦河、伊逊河等沿河乡镇垃圾处理体系建设,明年完成小滦河等沿河乡镇垃圾处理体系建设,2020年,实现全部乡镇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

  严抓工业水污染防治。完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今年6月底前,完成承德县下板城园区污水管网与县污水处理厂连接工程;7月底前,上板城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年底前,建成承德县高新区六沟新兴产业聚集区等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整治重点矿区污染,滦平、承德县、隆化、平泉、宽城、丰宁要对位于伊逊河、武烈河、瀑河、长河、潮河流域的矿业集中区开展整治。

  加强农业污染防治。加快规模化养殖企业整治,推广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800家规上养殖企业,今年90%完成粪污处置设施建设,2020年全部完成。严格落实禁养区限养政策,国考断面上游沿河400米范围内养殖企业逐渐退出。开展畜禽屠宰场点治理,在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前,屠宰场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否则一律停业整治。对河道、沿河养殖活动进行全面清查整改,今年年底前,全面整改国考断面上游河道养殖、沿河养鱼塘、钓鱼池等。

  加强河道管理管护。加强河道涉水工程治理,突出做好河道围堰导流管理、深基坑挖掘、桩基础施工等方面工作。加大河(湖)管理管护,采取控源截污、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等手段,开展清河、洁水行动。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供水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予以发布,对纳入名录的水源地,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关要求实施管理和保护,并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非法排污口和违法建筑专项排查工作,全面开展保护区内非法排污口和违法建筑治理,取缔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生活源、工业源排污口及畜禽养殖企业。

  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企业和废物堆放场地、贮存场所监管,防止跑冒滴漏。继续巩固报废矿井、取水井封井回填工作。加强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管,应改造的加油站地下油罐,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双层罐防渗改造。(记者 尉迟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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