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018-05-09 15:38:46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社会治理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是我们党在准确把握我国发展所处新的历史方位基础上,从国家治理层面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建设,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国家安全全面加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一些社会治理难题得到有效破解,人民根本利益得到更好维护,社会和谐因素增加,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当前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给社会治理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不仅是解决社会领域诸多现实问题的治本之策,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途径,还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须健全制度完善体制

  根据当前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党的十九大报告从推进制度建设的角度提出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思路和要求。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为支撑,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方向、健全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必须由党发挥统一领导作用,总揽社会治理全局,建立起更为协调、全国统一的治理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落实社会治理主体责任,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要梳理和规范党政各部门社会治理职能,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切实抓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动全社会广泛积极参与。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以人民为中心,是共建共治共享的核心要义。应重视和发挥社会自治和社会组织协同治理作用,保障人民在社会治理事务中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培育和提升基层自治能力。要健全社会治理的多元参与合作机制,通过政策扶持、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推动社会组织承担更多责任,促使其依法发挥优势,与政府协调互补。

  三是必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依法治理。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将依法治理作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基本方式和必要保障。要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和相关政策制度制定完善工作,及时更新、完善用以社会治理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各级政府要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依照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依法行政。广大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依法有序参与社会建设和治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多措并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党的十九大报告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思路和举措,要求我们在加强制度建设和完善治理体制基础上,抓好一系列重点工作,加快促进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人民内部矛盾往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需求,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要认识到预防、化解和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应注重从采集社会矛盾信息的渠道、调处社会矛盾的方式和主体、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技术手段等方面加强机制建设。要增加群众表达诉求的平台和渠道,在利民便民的同时防控社会风险堆积;健全社会矛盾多方式处置和多主体化解机制,做好仲裁、行政复议、调解等方式与诉讼的协调衔接,给群众化解矛盾、解决争议提供系统性选项;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社会矛盾预判预防预警机制,运用大数据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制定甄别和筛选标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影响公众情绪、社会心态乃至社会秩序非常重要的方面。全社会都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重要位置。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增加安全生产在考核中的指标权重,并按照制度规范严格奖惩;增加保障生命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的财力投入,提升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能力水平;密切关注风险隐患,加强排查和预防力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加强对安全生产规律和安全类事件的分析研究,运用好规律、经验,将风险降至最低。

  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安定有序是百姓安居乐业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对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有效防控,依法打击和惩治,才能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秩序,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要加快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人员和物资,共享技术设备特别是数据信息资源,进行协调一致的社会治安防控,形成体系化的治理网络。尤其是要加强城乡社区的社会治安防控和治理,在人民群众身边构筑起一道坚固的公共安全“防火墙”。

  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民众心态的倾向性表现,是社会的晴雨表和风向标。人民群众的心态健康向上,整个社会就会文明进步、安定和谐。各级政府要多做惠民实事,增加医疗、养老等公共产品供给,让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果更加公平公正地惠及百姓。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进一步增加精神类公共产品供给,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完善惩恶扬善机制,大力宣传美德义行善举,加大对失信失德失范行为的曝光力度,促进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气。

  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社区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场所,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践证明,城乡社区的服务和治理能力越强,社会治理的基础就越牢固。当前,城乡社区治理在管辖范围、治理力量、责权分配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农村社区,急需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补齐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短板。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上不断探索创新;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基层职能,使基层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建立社区治理多方参与合作机制,打造党委、政府、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市场主体和社区居民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孙增武 黄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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