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纳税人可网签划缴税款

2018-05-25 09:01:38  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董健雄

  日前,河北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制定了网签授权划缴税款协议实施方案,通过网签协议方式解决纳税人签订协议时需在税务机关和银行间多次往返的问题,实现“不跑”或“最多跑一次”税务机关即可完成协议签订。实施方案自6月1日起执行。

  网签授权划缴税款协议可以通过“以验代签”和“线上电签”两种方式办理。“以验代签”方式,纳税人分别到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办理委托扣款事项,以系统中协议验证通过即视为协议生效。“线上电签”方式,纳税人登录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云办税厅”,可一次办理完成国税、地税两家税务机关的委托扣款事项。

  目前,河北省已有29家银行开通网签授权划缴税款协议功能,后续仍将会有银行开通网签功能。对于暂未开通网签功能的银行或者目前不受理“银行账户名称与纳税人名称不一致”网签业务的银行,纳税人按原签约方式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记者 马建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