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校学生注意!河北省教育厅最新通知来了

2018-05-25 16:41:17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加大校园贷风险防范力度,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b8ca3a7bed031c71c50c06_副本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印发以来,各地各高校加大对校园贷业务的清理整顿,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部分地区仍存在校园贷乱象,特别是部分不良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进一步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加大校园贷风险防范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主题教育,做好学生教育引导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把校园贷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作为当前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工作来抓,完善机制和举措,积极开展常态化、规范化教育引导工作。进行主题教育。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选树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理性消费。培养勤俭意识,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教育学生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普及信贷知识。主动邀请金融机构、网贷监管机构、网络安全等部门,深入高校举办报告会、信贷知识讲座,普及金融信贷、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重要节庆日、购物狂欢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金融、网络安全宣讲活动,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将防范校园贷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校园网站、校园广播、“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学生全方位通报典型案例、发布预警信息,让学生充分认识校园贷的危害,自觉远离校园贷。提升防范能力。 教 育引导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不盲目信任校园贷产品,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学生对校园贷的甄别、抵制能力,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学生资助保障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保证“应助尽助”,帮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方面的困难,避免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校园贷发生。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加大国家奖助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使需要资助,特别是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学生,都能够明了政策、清楚办理流程。完善资助体系。要根据国家现有的“奖、贷、助、补、减、勤”体系,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帮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好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方面的困难,做到应助尽助。拓展资助渠道。加大校内资助力度,对遇到突发性灾害或重大疾病的学生,及时发放困难补助。探索校内渠道畅通、手续简便的金融借贷服务,满足学生的合理资金需求。

  三、加强排查管控,建立日常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

  各地各高校要建立排查整治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各高校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党员骨干队伍密切关注针对学生的借贷业务在校园内开展情况,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日常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校园贷摸排工作。 各高校要围绕校园贷人数、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贷款平台、涉贷学生还贷情况、是否存在逾期还贷困难、由于贷款带来的情绪变化和心理压力等情况,逐一排查、整治。做好涉贷学生帮扶引导工作。 对涉贷学生要及时进行帮扶引导,对可能产生极端行为的,要明确专门人员疏导、教育、观察管控,及时通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工作,严防出现因还贷压力造成的次生问题。各高校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渠道,积极鼓励教职工和学生对不良校园贷线索进行举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校园安保防范工作。 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防校园贷传销、推销人员进校。未经校方批准,严禁任何人、任何组织在校园内进行各种校园贷业务宣传和推介,及时清理各类借贷小广告。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学生校园贷心理问题、精神问题和极端行为倾向、苗头,要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应急处置,严防导致群体性、不稳定事件。

  四、落实各方责任,建立校园贷责任追究机制

  各地各高校要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财务、资助及安全稳定工作部门和院(系)开展校园贷教育、警示、排查、处置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院(系)和相关人员责任。对因校园贷引发恶性事件的,要倒查倒追有关高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未开展宣传教育、风险警示、排查处置等工作的,予以严肃处理。

  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党委(党组)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校园贷管控体系,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学生的主体责任,做好本地本校工作分层对接和具体落实,筑好防范违规放贷机构进入校园的“防火墙”,加强风险警示、教育引导和校园管理工作,把校园贷的风险防范落到实处。

  河北省教育厅

  2018年5月23日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