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各地楼市:严查不断 监管持续加码

2018-06-07 13:42:36  来源:燕赵都市报  责编:董健雄

河北各地楼市:严查不断 监管持续加码

河北各地楼市:严查不断 监管持续加码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整个《通知》文件共计2500多字,其主要目的为“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定在全省开展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排查整治活动。”

  重点对四种违规行为进行排查 加大查处力度

  根据《通知》文件公开的内容显示,整个“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的整治范围为“河北省各市区(含定州、辛集市)”,主要对所辖区域内(含县、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现场(展示咨询中心)、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公司、机构进行重点调查。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重点对四种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四种违规行为主要包括:1.违规预(销)售行为;2.销售现场违规行为;3.虚假宣传行为;4.合同欺诈行为。其中对“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捆绑搭售”和“阴阳合同”等具体违规行为也进行详细的说明。

  根据《通知》中的信息,整个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完成);第二个阶段为:全面检查阶段(10月31日前完成);第三个阶段:抽查验收阶段(12月31日前完成)。

  对于此次“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的力度,河北省住建厅在《通知》这样指出:“加大查处力度。对整治中发现、群众举报投诉以及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预(销)售行为,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石家庄、廊坊、邢台等多地楼市违规行为被爆出

  根据燕赵都市报记者调查发现,其实早在2个月前,河北省住建厅就对“房地产违规销售”行为有所察觉,2018年3月30日,河北省住建厅公开对河北田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销售案等15起典型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

  在15起典型违法案件中,其中涉及石家庄、保定、张家口、承德、唐山、廊坊、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12个市区的15个违规项目,其中石家庄主要有石家庄磊阳天府和桃园丽璟城两个项目。

  其实近段时间以来,不断有房地产违规行为被爆出。根据记者走访调查,在2018年5月份,记者走访了邢台市宁晋县楼市,发现宁晋县很多房源都出现了“号费加价”的情况:“世纪华府名额89平加价三万”“出售韩林号费5万直接更名”“出售~中盐名额7000包中介费”……很多房源信息后面都被标注了不同价格的号费。

  同样,近日有石家庄购房者爆出:“有渠道中介出售石家庄某楼盘房源,电话里说有40套房源,首付5成,15万元排号费,结果购房者在售楼处却看到了一纸《声明》通知,内容为‘我公司近期未出售或委托他人出售房源,更不会收取号费,请广大客户谨防受骗!’”

  在廊坊香河,有购房者投诉:“香河孔雀城运河九里项目对外宣传外地人不限购,分期购买,交5万电商,然后交20%首付,单价约17000,可压房……”,2018年5月30日,廊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道:“通过我局检查调查,确有个别中介以开发商名义对外宣传外地人可购房。我局已对此情况做出处理,要求企业清退不符合本地资质购房人相关款项。”

  河北省邢台、廊坊多地住建部门已经行动

  对于此次“楼市严查”工作,河北省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动了起来。

  ★邢台:2018年5月23日上午,邢台市房管局组织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市区12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召开全市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排查整治大会。市房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群锁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会上,宣读了《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南和县住建局、家乐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广缘房地产经纪公司作为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

  ★石家庄:2018年5月29日,石家庄市委召开“全市房地产项目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暨作风建设教育警示会”,会上指出:“通报裕华区有关房地产项目问题的调查及处理情况……对市住建局、市国土局、裕华区政府及相关单位的25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免职等处分。”

  ★沧州:近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决定5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预售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廊坊:从廊坊市房管局获悉,为了进一步促进环京县(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稳控住房价格,从即日起,我市将对三河、大厂、香河、固安房地产市场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开发项目是否存在违建审批或监管不力,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等情况。(本报记者 赵重磊)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