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推报废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2018-06-28 16:09:32  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董健雄

共推报废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制图 刘欣瑜

  “目前,新能源汽车报废动力蓄电池已开始陆续出现,但河北省尚无规范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6月26日,石家庄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周军军告诉记者,报废动力蓄电池若处理不当,有害物质将会严重污染环境。

  截至2017年底,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80万辆。动力蓄电池使用寿命一般为4至5年,对于早期投入市场的电动汽车而言,蓄电池将陆续报废。

  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总监南普义介绍,目前,动力蓄电池报废后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即拆解回收和梯次利用。对报废电池回收后进行拆解、剩余寿命检测、分选、系统集成,不具备循环使用价值的,则进行破碎回收有价元素;可循环使用的,则按照需求不同进行集成,以梯次利用方式应用于储能设备,投放到商业住宅储能站、电动汽车充电储能站以及电信基站等场所。

  专业人士预计,2018年是首批汽车动力蓄电池退役潮起点。据统计,2018年至2020年,全国累计报废动力蓄电池将达12万吨至20万吨,前端产销火热,后端回收利用的空间同样广阔。

  但现实中,动力蓄电池的回收进程相对缓慢。很多报废动力蓄电池没有进入正规渠道,而是落到了回收“游击队”、小作坊手中;一些企业仍在使用人工拆解方式,回收技术有待提升;处理废旧动力蓄电池需要购买昂贵的设备,资金压力让一些企业望而却步……周军军告诉记者,回收利用中的技术和环保问题尚未解决、回收模式不明确、产业链不够完整等问题,不仅导致原材料的回收利用率较低,也使得市场乱象丛生,留下了安全、环保等隐患。

  为让退役的动力蓄电池继续发挥余热,避免其正极材料、电解质等流入自然生态系统污染环境,充分利用其组成部分中钴镍等稀有金属的循环使用价值,2018年2月,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决定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区域等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试点内容包括构建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多样化商业模式、推动先进技术创新与应用、建立完善政策激励机制等。

  专家表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京津冀作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相对集中的区域,通过发挥三地优势,共同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解决好回收利用涉及的安全、环保、资源等问题,对于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推进三地协同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加快建立京津冀区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日前,工信部召开京津冀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协调会。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表示,三地要协同推进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三地主管部门要抓好顶层设计,加强协调沟通,做好统筹谋划,建立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主体和政府引导作用,加快建立回收利用体系,鼓励梯次利用企业开拓创新,结合新能源汽车区域保有量实际情况适当控制拆解企业数量,同时严格控制后端湿法冶炼的规模和布点,合理布局相关产业。

  根据要求,京津冀还将进一步完善协同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坚持高起点、严要求,打破地域界限,明确参与试点工作的重点企业和项目,充分体现区域合作,努力在全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建立溯源管理体系,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启动溯源管理平台上线。

  南普义向记者透露,该公司正在积极参与三地协同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在黄骅市建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资源化项目,专门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预计2019年年底即可投产,年可处理动力蓄电池10.5GWh。

  面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与利用的巨大市场潜力,以及三地协同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的机遇,石家庄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河北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等河北省企业也在积极谋划参与。周军军表示,京津冀区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后,三地可实现优势互补,既让废旧动力蓄电池得到妥当处置,又为企业带来一定的效益,实现多方共赢。(记者 米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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