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2018-08-06 10:42:32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河北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将政府公报打造成权威规范便民政务公开平台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着力将政府公报打造成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是刊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标准文本的法定载体,是政府机关发布政令、宣传政策的权威渠道。通知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要办好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尚未创办政府公报的市政府,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创办;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办政府公报;各级政府所属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办政府公报。

  健全政府公报工作机制。省政府公报刊登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各市政府公报要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逐步做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施行前刊登。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做好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建立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完善政府公报编审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实现河北省政府公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着力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上网的各项工作。充分利用电子签名、电子水印等防护手段,确保电子版安全可信,不被篡改。进一步完善《中国河北》网站省政府公报专栏,优化阅读界面和展示方式。加快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完善设计标准规范,做好数据采集和维护工作,确保数据完整、准确。政府公报数据库要与政府网站资源统筹开发利用,避免重复建设。

  着力提升政府公报服务效果。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的功能,以赠阅为主要发行方式,适当增加印发数量,扩大赠阅范围,重点向基层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倾斜。受赠单位要利用好政府公报,方便公众获取,提升使用效果。充分利用政务网站、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公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各市政府办公厅(室)是本地政府公报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把政府公报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考核,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公报工作,要将政府公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记者 曹智 实习生 张沛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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