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建设

2018-08-22 16:24:22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突出重点领域、标准引领、品牌带动、监督管理

  邯郸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建设

  从8月16日召开的邯郸市科学技术创新暨推进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大会上获悉,该市将突出重点领域、标准引领、品牌带动、监督管理,大力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推动经济社会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

  突出重点领域,推动行业质量提升。到2020年全市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升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确保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提升服务业质量,实施旅游标准化示范工程,培育文化旅游品牌,争创省服务名牌60项以上。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争列国家中欧货运班列枢纽节点城市,鼓励钢铁、建材等优势企业走出去,提升对外贸易质量。提升文化质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进一步健全文化体系、打造文化品牌、发展文化产业,培育文化名企、名品和品牌,打造精品力作。提升生态质量,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压煤、优企、控车、抑尘、治矿、增绿,打赢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PM2.5浓度降低到63微克/立方米,力争空气质量退出全国“后十位”。提升社会发展质量,推进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

  突出标准引领,提高市场竞争话语权。建好标准体系,建立覆盖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城乡建设管理、政府服务等各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力争3年时间主持或参与修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达到160项以上,国际标准达到5项以上,省地方标准20项以上。抓好标准运用,在高端装备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上实施一批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农村标准化示范区20个以上。夯实标准基础,坚持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协同推进,加强市、县两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资质认定标准,建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

  突出品牌带动,培育质量发展新优势。培育知名企业品牌,鼓励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中国工业大奖、中国驰名商标、省政府质量奖、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等荣誉,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百年老店”,年内力争新增省名优产品80件、省服务品牌15个,到2020年培育5个中国驰名商标,建成国家级品牌示范区两家。鼓励农产品争创“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3项以上、地理标志商标10项以上。培育区域质量品牌,各县(市、区)以省级开发区为载体,创建国家和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质量提升示范区、区域品牌示范区,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大力推介邯郸品牌,依托第五届中韩企业家合作展望论坛、第三届市旅发大会暨第十四届国际太极拳运动大会等活动,加大对邯郸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实施“互联网+品牌”行动,讲好邯郸品牌故事,宣传邯郸企业良好形象,提高邯郸品牌社会影响力。

  突出监督管理,守住质量安全生命线。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紧盯关键产品,以食品、药品、农产品、特种设备等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对达不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要依法严惩。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完善全过程、可追溯的质量监管体系,落实产品原产地可追溯和质量标识制度,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实现对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监测和监管。健全诚信体系,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实行质量失信“黑名单”、失信企业市场退出等制度,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建好监测平台,加快建设天然提取物、标准紧固件、新能源电池、精品钢材4个质量检验检测平台,力争年内国家煤化工检验中心和省金属制管中心投入运行。(记者 乔宾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