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以新科技、新智慧助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2018-09-12 14:25:34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工程,把准新坐标,奋进新时代。邢台市检察机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引,把科技创新作为检察工作的强大引擎,以信息化助推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检察机关要想抓住信息化发展的历史机遇,必须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最新成果,形成完整的、适应司法责任制需求的全业务智慧办案系统,实现监督职能全面均衡协调发展、办案质效有机统一、政法协作高效畅通,科技信息只有符合司法机关办案规律、契合检察机关办案规律,才能真正达到科技智慧与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的有机统一。

  探索构建以“网上检察室”为基础的智慧办案新模式。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中,科技信息主要作为办案辅助工具,运用于内部流程监控、文书纠错、量刑建议等对内监督环节,推出由智慧侦查监督系统、智慧审判监督系统、智慧刑执监督系统和智慧公益诉讼系统四部分组成的“网上检察室”,努力实现与司法办案程序有机融合,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接,实现对人工的解放、对监督的全覆盖。目前,“网上检察室”邢台检察系统基本框架已搭建完成,四大系统顺利运行,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持续推进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建设。2014年11月,在河北省首家引进案件质量评查系统。经过研发改进升级,实现了从纸质卷宗、电子卷宗向对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升级,完成从手工工匠到智能大师的转变,步入全国检察机关领先行列,在河北全省进行推广。

  创新建设全诉讼程序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推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全覆盖,在全市政法机关部分形成以“一码全程跟踪、一网多维监督、一键即时展示、一地集中保管”为主要架构的管理模式。该探索在河北省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创新项目大赛中荣获金奖,被评为河北省2016年度“十大法治成果”。

  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新形势,关键是要依靠科技创新提升精准化管理水平,激励检察队伍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司法责任制改革最重要的成果是实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要发挥改革最大效应,必须充分发挥科技对提升管理水平的独特优势,探索一套符合我国检察实践、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的智慧管理新模式。

  积极探索涵盖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书记员的检察业务绩效考核系统。坚持以办案数量为主,综合考虑案件难易程度、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司法技能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绩效考核量化指标,利用信息手段,打破条线分隔实现统一排名,实现业绩考核评价公正化、智能化、精准化。创新实施以政治巡察引领检务督查的“6+N”巡察考核新模式。“6”即巡察、督查、评查、评估、党建、考核等6项明确职责,“N”指市院党组根据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确定的阶段性重要工作。在政治巡察中,实现“政治高度、理念深度、实践宽度”的有机融合,把政治层面要求落实到检察实践中,在具体检察工作查找政治偏差,并从理念深度挖掘根本原因。突出党建重要地位,严格落实自上而下党建责任,实现市院对各基层院党组织建设监督和检查。实行“1+X”工作模式,“1”即巡察考核办,“X”即各相关内设机构。巡考办发挥牵总作用,向“X”反馈问题线索和巡察要求;“X”向巡考办提供巡察重点事项并报告整改情况。同时,做到牵总不代替,对属于具体承办部门的职责,仍由具体部门承担,实现“1”与“X”有效互动。

  创新搭建“检察日志档案+移动办公平台”。利用手机终端和PC终端平台,实时撰写工作日志、上传电子文档、发布实况图片,精准记录日常司法档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与巡考办掌握情况有机统一,树立正确考核风向标,激发队伍活力。

  探索构建常态化素质提升新模式。创新“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活动,搭建27个条线、专题微信交流平台,集政治理论学习、业务交流、典型宣传等功能于一体,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全方位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成效,既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方式,也是维护法律权威彰显司法公信的有效载体。邢台市检察机关坚持检务公开、检察宣传融合发展,努力开拓强信心、聚民心、筑同心的智慧服务新路径。

  坚定法治道路自信是做好法治工作的基本前提。检察机关既要增强自身自信,也要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宣传智慧让人民群众了解、理解、认同,万众齐心。邢台市检察机关积极构建阳光司法新机制。针对当前普遍存在检察宣传形式陈旧、社会影响力弱等难题,创新搭建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客户端、手机报“五位一体”宣传平台,坚持以群众视角讲好检察故事,让群众有效感知检察工作。邢台市检察院检察新媒体多次位列人民网、正义网影响力排行榜前列。微电影《什么是幸福》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三届微电影节进行展播,《重生》《校内大审判》成为河北省未检系统普法典型教材。邢台市院和6个基层院分别被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称号。(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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