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严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

2018-09-13 09:22:23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日前,河北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提出,在民生领域环境管理等十个方面严禁“一刀切”。

  意见提出,实行分类管理、差异化错峰生产,坚持多排多减、少排少减、不排不减的原则,鼓励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涉及民生领域的管控措施,制定压非保民工作方案,优先确保民生需求、扶贫攻坚、重点项目等工程实施;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环保“领跑者”企业和环境友好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其规范发展,保障正常生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全、治理无望、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取缔;对资源环境效率低、排放总量大、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予以错峰生产。

  严禁民生领域环境管理“一刀切”。对具有合法手续、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餐饮、洗涤、修理等生活服务业,不允许采取限制性停工停业。对环境污染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停止排污。

  严禁清洁取暖措施和燃煤锅炉淘汰“一刀切”。在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的山区,清洁能源替代没有覆盖的区域,气源、电源没有保障的地方,实施洁净煤托底政策,严禁使用劣质散煤。要把确保群众取暖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气源、电源没有充分保障到位的前提下,不得先行拆除群众现有取暖设施,在气、电资源紧张时,优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严禁机动车限行“一刀切”。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外,原则上不得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严格监管重型柴油货车,确保限行到位。对使用清洁燃料减少能耗及尾气排放等实施绿色物流计划的企业,可视情况适当减少车辆限行频次。

  严禁对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一刀切”。对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及其合法企业,不得简单要求停工停产。对以“园区”名义存在的工业小区式“散乱污”企业集群,限期停产整治,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整治到位。

  严禁环境准入“一刀切”。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控制流域、区域开发强度。在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坚持生态优先,严把审批关,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行为。

  严禁“散乱污”企业整治“一刀切”。对手续不全、严重污染环境、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坚决关停取缔;对有整改价值的企业,限期整改达标,验收后方可复产。扶持生态友好型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严禁建筑施工工程停工“一刀切”。对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扬尘管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秋冬季可正常施工。

  严禁错峰生产“一刀切”。根据排放量及排放强度分级分类管控,建立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清单。对实现超低排放的“领跑者”企业,以及不涉及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不列入错峰生产名单。

  严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刀切”。要逐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期间,对能够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工序和设备,达到“绿色”建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目标的企业,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采取适度应急减排措施。

  严禁督察执法检查“一刀切”。决不允许借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等名义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做法;严禁应付督察检查搞“一刀切”,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记者 段丽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