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和规范

2018-09-13 10:28:04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和规范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解读

  近日,《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经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一次审议修订通过,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此项立法由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自主立法,充分发挥了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确保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为河北省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和规范。实施办法共二十六条,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组织体系、治理结构、保障条件、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内容。河北省也成为上位法修订之后,全国出台实施办法的第一个省份。

  明确立法宗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上位法修订精神

  中国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重大灾害救援、保护生命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红十字是一种精神,更是一面旗帜,跨越国界、种族、信仰,引领着世界范围内的人道主义运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热情帮助解决红十字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弘扬正能量,引领新风尚。”

  此次修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河北特色和工作亮点,坚持务实管用可操作的原则,对原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同时,实施办法重申了上位法立法宗旨和法律责任,体现了与上位法修订精神的高度统一。

  设立监事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依据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红十字会依法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实行专兼结合,监事由人大、财政、审计、民政、媒体、爱心人士等组成,形成理事会、执委会和监事会权责分开的新的治理结构,即理事会负责决策,执委会负责执行,监事会负责监督,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相统一的内部权力运行与制度制约机制。

  对红十字会的内部治理结构进行改革,是推进红十字会组织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探索实践,也是这次实施办法修改的一大亮点。设立监事会属于红十字会的内部监督和自我监督,通过建立监事会与其他监督形式的协调衔接机制,必将进一步提升红十字会依法治理、综合监督的水平。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体现红十字会改革方向

  目前,河北省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已经有部分县(区)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实现了红十字基层组织全覆盖,社区建设成为红十字工作主阵地,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此,参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这次修订的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支持和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和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和其他组织等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并对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开展活动进行指导”,力求把目前部分地区红十字会参与社区治理等好做法好经验通过法律形式固化下来,形成全省的普遍性做法。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关于群团改革的精神,也是红十字会今后改革的方向和着力抓好的工作。

  细化工作职责,找准工作切入点

  上位法规定县级以上红十字会需要履行九项职责,通常概括为“三救”(救助、救护、救援)“三献”(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和人道法传播。为了增强可操作性,实施办法把一些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成熟的做法进行了细化。比如说在参与、推动“三献”工作方面,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宣传动员、组织招募和表彰奖励等工作;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困难救助、缅怀纪念等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动员征集、血样检测、信息录入、联系确认、捐献随访等相关工作”。还有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等,也是从法律的层面,对县级以上红十字会的职责更加具体明确下来。

  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红十字会公信力建设

  强化公信力建设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围绕捐赠、监管和信息公开均制定了相应条款,比如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将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捐赠信息经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审计后,及时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另一方面,明确了法律责任,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对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出现违反实施办法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法律实施的强制性和权威性。

  近年来,河北省各级红十字会把公信力建设作为生命线,把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公信力建设的重要途径。对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每年聘请第三方进行专项审计,并通过印发《河北省红十字会年度募捐筹资和人道救助情况报告》,将募捐救助情况在中国河北、省红十字会官网等途径广为发布并送往档案馆、图书馆备查。此外,还通过组织捐赠人召开座谈会、请捐赠人视察救助项目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多管齐下,保障红十字事业发展更加有力

  目前,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红十字事业中来,河北省共有红十字志愿者近10万人,红十字会员32万多人。多年来,河北省各级红十字会在重大灾害救援、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生存与发展境况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比如,2017年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募集款物受益群众近30万人;应急救护普及培训每年12万多人;造血干细胞登记入库志愿者达到14.2万,已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385例;累计捐献遗体230例,累计捐献器官112例,获取大器官330个,挽救了很多人的生命和健康。

  为了推进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红十字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红十字会开展工作予以支持”。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能,逐步增加对红十字事业的经费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红十字会参与承接政府购买的应急救护、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工服务、扶贫济困、防灾救灾和志愿服务等人道救助服务”。第七条规定“红十字会可以兴办医疗、康复、养老等与其宗旨相符的社会公益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扶持”。第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畅通人体捐献器官、造血干细胞转运绿色通道”。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红十字志愿服务纳入当地志愿服务工作整体规划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这些条款充分体现了对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有力支持和坚强保障。

  建立激励回馈机制,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

  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银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自费部分,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本省人道主义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这些条款,更加有利于在全社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有利于引导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和加入到人道主义事业中来,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记者 周洁 通讯员 郑爱军 杜海 郝建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