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眠云南腾冲74载 衡水抗日远征战士魂归故里

2018-09-14 17:09:28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舅父,您终于回家了。”9月2日,衡水市枣强县经多方努力,将长眠云南腾冲74载的抗日远征军阵亡战士王凤凯的遗骸安葬于枣强县烈士陵园。王凤凯的外甥,王儒林村村民武立景在墓碑前泣不成声。

  王凤凯,枣强县大营镇王儒林村人,曾任中国远征军第20集团军第53军130师无线电排上士,1944年9月在战斗中牺牲,时年31岁。

  今年4月份,云南省腾冲市五合乡文化站发布了一篇《五合发现远征军之墓》的文章,文中记述了在位于中缅边界的五合乡发现一座墓碑,墓碑上刻有“远征军一百卅师无线电排上士王凤凯”的字样,同时标明其为“河北省枣强县王家余林人”。

  “当时我正在休息,用手机刷微博时,偶然间看到了这条关于枣强的信息。”枣强县公安局局长崔继军看到信息后十分重视,随后上网检索,发现多个网站都有此信息,便部署安排各派出所围绕抗日英雄王凤凯展开身份核对和亲属查找工作。

  然而,公安局查遍全县553个行政村,并没有发现名为“王家余林村”的村庄,查找工作陷入了僵局。

  “由于年代久远、知情人少,核查工作难度很大。”崔继军说,民警一方面积极走访乡村老人,访查关于“王家余林村”的蛛丝马迹,一方面翻阅县公安局相关地址档案资料,同时与县地名办、史志办联系,广泛查询历史文献资料。

  为核查地名,各派出所也颇费心思。大营镇派出所所长贾磊特意买来枣强县志研究。

  “根据县志,再经过仔细走访核实,我们基本上确定了‘王家余林村’是当地人口语中称为‘王于林村’的大营镇王儒林村。”贾磊介绍,在该村进一步查找后,民警找到了王凤凯的外甥武立景,据他回忆,年幼时曾听外婆(即王凤凯的母亲)讲,其有一个叫“小凯”的舅舅,年轻时参军抗日,一走就音讯皆无了。

  6月,核实地名后,枣强县公安局将情况上报枣强县委、县政府。该县高度重视,专门派工作组到云南省腾冲市五合乡核实情况,并与当地政府部门对接工作。

  情况核实后,8月9日,该县再次派出工作组赴云南省将抗日英雄王凤凯的遗骸接回故乡。为确保将英雄遗骸安全运回,这次工作组驱车前往。

  枣强到腾冲,近3000公里的距离。为确保将烈士遗骸按时、安全运回,工作组一行4人轮流开车,日夜兼程。

  回忆起途中的艰辛,工作组负责人、枣强县民政局副局长桑占中仍历历在目。“开车到重庆路段的时候,正赶上下雨,山路湿滑,十分危险。”桑占中说,每每想起,还真有些钦佩自己当时的勇气。

  8月12日,历时4天4夜,工作组到达了腾冲市五合乡,在当地政府和村民的帮助下,起迁王凤凯遗骸,并由工作组运回枣强。

  “为了确保墓碑不在路上颠簸受损,我们特意将其包好,放在车的后座上,并轮流看护。”桑占中说,返程中,4人轮流吃饭、轮流休息,眼睛一刻都没有离开过墓碑。

  9月1日,王凤凯的遗骸在亲人的陪伴下回到了阔别74载的家乡大营镇王儒林村,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祭拜仪式,家乡的父老乡亲们听到英雄回家的消息,不约而同地汇聚到村民中心,向英灵默哀致敬。

  哀乐声声祭忠魂,挽联低垂颂英雄。

  9月2日,王凤凯安葬仪式在枣强县烈士陵园举行。县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学生代表500多人参加了安葬仪式。

  “王凤凯上士的爱国主义情怀和不惜流血的献身精神,是留给我们的一笔极其宝贵的财富,我们一定要永远铭记为民族独立解放抛头颅、洒热血的每一位先辈,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尊崇英雄,爱国强国的浓厚氛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每个人的力量!”铿锵的誓言久久回响在陵园上空……(记者 刘冰洋 尹翠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