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全省领先

2018-09-25 10:40:55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编:董健雄

  让百姓触摸到“检察公益诉讼”的温度

  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全领域开展全省领先

  “打开窗户喘口匀实气!”这个对于南高营社区的居民来说,不大不小的愿望,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门口的一座垃圾山“阻挡”得严严实实。

  2018年4月初,长安区检察院组织公益诉讼进社区宣传活动,南高营社区的居民们拿着《公益诉讼指南》围在咨询台前“倒苦水”。

  “垃圾山臭气熏天,你们检察官能不能管?”

  “损害环境,影响公共利益的事儿,我们当然管!”

  随即,检察官们当场取证,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向有关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一周后,3300多立方米的垃圾山被清运完毕。问题解决得干脆利落。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新的职责和使命。

  2017年7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权出让、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五个重点领域,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紧跟改革步伐“小步快跑”。

  截至8月29日,全市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65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80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8件,判决4件,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练内功

  监督“锋芒”精准指向违法黑手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叠加推进,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

  “转隶即是转机!”

  作为省会石家庄检察机关,如何真正抓住这次“转机”,让现有的监督力量焕发新的生机,打开新的监督格局?如何在全省做表率,护航省会发展?

  唯有紧跟改革步伐,探索新机制、新办法,练内功、激活力。

  于是,在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下,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一系列破“旧”立“新”的改革探索。

  ——打破旧制度建立新制度。

  制定了《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意见》《诉前程序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和移送办法(试行)》等规范文件,一系列工作制度,为改革铺设轨道。

  ——打破旧的办案模式,实施“1+1”办案模式。

  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从提起诉讼开始,就要有一名民行入额检察官负责,一名公诉入额检察官配合,围绕出庭应诉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出庭效果。

  ——打破部门局限,建立跨部门公益诉讼办案团队。

  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领导小组,从全院范围抽调熟悉调查取证、出庭应诉、民行办案业务的年轻干警,成立公益诉讼专班,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

  ——依靠高科技,建立多功能公益诉讼监督平台。

  该平台集案件线索管理、证据核查、工作调度等功能于一体,与“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微信“随手拍”平台连接,提升案件线索获取、分类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一系列举措为“公益诉讼”利剑,打磨出锐气,积攒了能量,一经出鞘,便展露锋芒:

  4月9日,全市检察机关启动了公益诉讼“百日攻坚”行动,围绕五个重点领域,精心谋划、循序推进。活动期间,捷报频传——

  晋州市检察院成功办理了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我市结束了个人污染环境政府买单的历史;

  鹿泉区检察院办理的全省首例食药品安全领域由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

  据统计,从2018年4月9日至7月27日,“百日攻坚”行动共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384件,是活动前的10倍还多。

  改革创新来源于实践探索。打开检察长的工作记录,我们看到:带队到试点省份考察学习、根据形势多次调整工作重心、确定“三注重”工作思路……这坚定的脚步,是全市检察机关在探索中推进公益诉讼的缩影。

  借外力

  建立协作机制增强监督“刚性”

  “正定县某村边88亩,约4840棵树木被非法砍伐。”发现线索后,该县检察机关立即行动,实地走访核查后,向有关部门“一把手”当面送达检察建议,要求其履行监管职责,责令涉案当事人郭某对砍伐树木进行补种。

  接到检察建议后,该部门非常重视,立即上会研究,随即向郭某发出补种通知,要求其限期补种。该县检察院表示将对该案予以跟进监督。

  当面送达行政部门“一把手”,并当面宣读,通过这种方式,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1份。

  一份份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还碧水清流,绿树荫荫,护百姓餐桌,舌尖安全。

  检察建议的“威力”来自哪里?这得益于市检察院自我提升建议质量、改进送达形式,更得益于检察机关与多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增强了监督问责制约的“刚性”。

  一年来,石家庄市检察机关主动与人大常委会、监察委、“两办”、法院等部门协调沟通、建立沟通协作、监督考核、案件移送等机制,多方“借力”,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硬支撑”。

  4月28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

  5月20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专门听取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制度改革情况汇报;

  8月16日,市检察院、市监察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结果通报、重大案件会上等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列入年度集体视察日程,待视察结束后,出台相关《决定》;

  日前,市检察院与市中院也建立起协调沟通机制;

  “借力”的效果不言而喻。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鹿泉区检察院民行科科长谷雅丽感受颇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之初,行政部门不了解这项工作,让被监督部门接受并配合办案工作是最大的难题,‘两办’下发通知,为破解这一难题扫除了障碍。”

  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与被监督机关的法定职责本质上是一致的,工作目标、追求效果是一致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多部门“双赢多赢共赢”,最终为维护我市“4+4”现代产业发展和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为百姓

  办好一个案件惠及一方群众

  南水北调工程是我国重大战略工程。

  日前,新乐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污染环境危及南水北调饮用水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新乐段沿线一处绵延长达200多米的生活垃圾很快被清理完毕。

  新乐市检察院继续顺流而上,用一周的时间,对新乐辖区内涉及七个乡镇,全长27.4公里的南水北调总干渠新乐市区段进行全面排查,沿线发现了大大小小十四处污染源,严重威胁饮用水安全。

  随即新乐市检察院立案五起,向有关单位同时发出检察建议,该项工作得到新乐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督导,政府拨出专款用于污染清理。

  如今,五处较重和严重污染源或已清理转运完毕,或正加紧整改。针对其他潜在威胁的污染源制定防范措施。南水北调新乐段沿线这一久拖不决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在全市,南水北调工程,主干渠流经8个县(市)区,支干渠流经5个县(市)区。“我们将在工作中作出检察人的贡献。”市检察院公益诉讼专班负责人告诉记者。

  办理一个案子,摸出一串线索。这样的“除根”行动,在全市检察机关并不少见。

  行唐县检察院立案办理某乡“散乱污”企业案件并与乡政府联合进行督导整改。随后,顺藤摸瓜,立案26件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协助相关乡镇清理整改“散乱污”企业三十余家;

  日前赞皇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核桃加工企业核桃皮处理不当造成污染现象,随即,他们深挖同类案源,审查立案了6个核桃酸枣加工污染类案件,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公益诉讼维护的是千家万户和国家利益。面对案件,是被动地“就案办案”还是主动“追查到底”,考验的不仅是办案水平,更是责任和使命感。

  近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彻底解决问题、斩断罪恶黑手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针对省会环境污染问题,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90件;突出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共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3件;办理国有财产领域案件23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等。

  代表国家和公共利益,办好一个案子,惠及一方百姓。正是以这种方式,全市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带到百姓身边,让公众触摸到检察工作的温度。

  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统一部署,紧盯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领域,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护航蓝天碧水净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等,以实实在在的效果赢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支持。”(记者 戴丽丽 实习生 田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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