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扩大消费“百日攻坚”行动

2018-10-08 13:47:54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河北省开展扩大消费“百日攻坚”行动

  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力争达1.75万亿元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扩大消费“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确定9月下旬至12月底,在河北省开展扩大消费“百日攻坚”行动,着力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服务民生,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达到1.75万亿元,同比增长10%左右,全年网络零售额突破2750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15%。

  促进热点消费。方案提出,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完善二手车流通制度,扩大省内交易,促进汽车消费。充分利用下半年国家大幅调减日用消费品和汽车进口关税的利好政策,鼓励企业扩大进口,满足消费需求。

  促进品牌消费。组织编印《河北名品百揽》,宣传推广河北知名鲜活农产品、深加工食品、“冀字号”菜品、特色日用品、传统工艺品等产品和品牌。抓好河北省《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加强河北省老字号的保护传承,推动老字号改革创新,弘扬老字号工匠精神和优秀文化。

  促进网络消费。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引领工程,今年培育省级及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30个、省级及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50个。实施电子商务龙头引领工程,率先推进优势实体产业与平台经济深度融合,全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百亿级平台今年力争达到3个、十亿级平合达到15个。

  促进假日消费。指导各地依托重大节日,组织策划特色商品展、休闲旅游季等丰富多彩的消费促进活动,释放消费潜力。组织开展“幸福河北欢乐购”消费促进活动,依托节假日和我省众多旅游资源,组织大型商场超市、电商平台、餐饮企业、旅游景点开展购物、网购、餐饮、旅游等消费促进活动。

  促进夜间消费。支持石家庄、秦皇岛、承德等旅游城市,通过举办商品购物节、美食文化节、夜间展览展示、特色文化演出等活动,打造夜经济活动品牌。推动石家庄市民族路国家高品位步行街试点建设,引导大型商贸企业和特色街区开展会展、节庆、促销等系列活动,拓展夜购、夜娱、夜宵等夜间消费服务。

  促进便利消费。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建设,遴选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城市,推广标准托盘,发展单元化物流,提升城乡配送集约化、标准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水平。抓好物流标准化试点建设,对石家庄、唐山试点进行跟踪核查和绩效评价,督促邯郸、承德加快试点进度。

  促进体验消费。支持石家庄、唐山、邯郸、保定等市规范提升勒泰、万达、北国、苏宁、乐汇城等大型商业综合体,支持各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改造提升购物中心和大型超市,完善配套设施,优化业态布局,增设体验式消费店面。

  促进绿色消费。完善激励政策,引导流通企业增设绿色产品专区,优先采购绿色产品,不断增加绿色有机食品供给,创建一批绿色商场(超市)。

  促进优质消费。河北省将组织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作为加强重点领域国际合作、扩大对外交流、提升产业水平、促进消费升级、推进河北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发展的新机遇、新平台。

  促进放心消费。继续完善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和安国市肉菜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形成可持续运维管理机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引导、鼓励消费者自觉购买可追溯绿色食品,主动索证索票,使用二维码、手机APP、查询机等开展网上绿色食品质量查询。(记者 曹智 实习生 张天思)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