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2018-10-19 09:20:13  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董健雄

  10月18日上午,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石家庄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59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范照兵传达了全国人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精神,报告了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项联动监督执法检查总体情况。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晓东作的关于检查《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刚作的关于检查《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会勇作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观看了三项联动监督执法检查专题片。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智明作的关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文海作的关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结束各项议程后,王东峰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其中,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重大原则、重要要求,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要坚持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全国人大交流会精神,扎实推动新时代河北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王东峰强调,要牢牢把握人大监督工作的政治和法律定位,确保人大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的监督、代表人民的监督,具有鲜明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开展人大监督,就是要推动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保证人民权益切实得到维护和实现。全省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研究审定人大监督工作计划,协调解决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开展监督活动。“一府一委两院”要主动接受、积极配合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提出的意见建议。社会各个方面要积极参与,发挥好人民群众监督作用,使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衔接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王东峰强调,今年省委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建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项联动监督,是河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创新之举。三项联动监督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省委工作要求,紧扣人民群众利益关切和法治河北建设的需要,体现了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体现了服从服务大局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全省各级人大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三项联动监督不断引向深入,努力取得新成效。

  王东峰强调,要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新要求,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路径和方法。新一届全国人大在创新监督理念、灵活运用监督方式等方面,探索了许多新做法,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与全国人大对标对表,不断提升河北人大监督工作水平。要加强执法检查,切实做到严格有力;要加强专题询问,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要加强资源整合,用好多种监督手段,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作出更大贡献。

  王东峰强调,要牢牢把握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原则,扎实推动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一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二要把坚持依法依规贯穿始终。三要把坚持问题导向贯穿始终。要强化问题意识,带着问题去监督,盯着问题去督办。切实把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贯彻落实的问题解决好,把制约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问题解决好,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好。四要把坚持增强实效贯穿始终。要在抓好整改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努力形成一批推动改革发展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瑞平、周仲明,秘书长曹汝涛出席会议。省政府常务副省长袁桐利,省监察委副主任董云鹏,省法院院长卫彦明,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等列席会议。部分省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记者 吴韬、尹翠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