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将建“黑名单”制度

2018-11-22 15:08:36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五险一金将建“黑名单”制度

  列入“黑名单”将受到联合惩戒

  “五险一金”将会建立“黑名单”制度。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将受到联合惩戒,比如坐高铁、乘飞机、考公务员可能受到限制。

  哪些行为列入社保“黑名单”

  人社部日前制定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5条规定,下面这6种情形拟列入社保“黑名单”——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四)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

  (五)负有偿还义务的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或第三人,拒不偿还社会保险基金已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力资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相关失信信息及时交由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名单公示和数据上报等操作。

  列入社保“黑名单”将受到哪些惩戒?

  根据征求意见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社保“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备忘录》规定,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社保“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纳入联合惩戒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有3种情况企业可以不为员工缴纳社保

  1.正享受养老待遇的返聘员工,不用为其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企业若有聘用已退休人员,是不用为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返聘员工缴纳社保。

  2.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不用为其缴纳社保

  非独立劳务的兼职人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有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须缴纳社保。

  3.签订实习协议的实习生,不用为其缴纳社保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实习是在校生学习知识和实践教学的内容,目的不是获取报酬而在于获得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所以用人单位有在校实习生的,是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的。

  住房公积金“黑名单”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在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用住房公积金给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优惠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房形式有很多,相对商业贷款来说也会优惠很多。

  住建部近期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在住房公积金方面,以下6种情形将列入“黑名单”:

  1.限制、阻挠、拒绝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

  2.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后仍不执行的;

  3.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

  4.违规提取或者协助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退回的;

  5.违规获取或者协助违规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

  6.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6期以上,经催收仍不偿还的。

  “黑名单”将受到哪些限制,期限多久。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已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优惠政策等方面予以限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计算,一般为1年。

  因此,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将会受到多种限制,个人虚假参保、骗保、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企业不给员工缴“五险一金”,都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石家庄市一家企业员工说,“他们公司只给交三险,另外一个月公休固定4天,如果超过4天,所有保险需要个人全额承担,而且公积金一般都是自己缴,他希望这些政策能够真正执行到位。”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为了减少成本,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有的公司为节约成本,公司缴存比例低,个人缴存比例高。类似于这种情况及以后公司不给缴纳,且拒不整改,将被列入“黑名单”,一系列联合惩戒在等着它。

  业内人士表示,这种“黑名单”机制有震慑力,让违反者付出信用代价,这是保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机制。

  另外,用人单位要认识到按时参保足额缴费是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同时,政府也应做好减税降负,让守法企业有长久生存和发展的好环境。

  事实上,社保降费已经在路上了。10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抓紧研究提出继续降低企业税负和降低社保费率的具体办法。另外2019年1月1日起,社保费彻底交由税务部门全面征收,企业用工对象、用工方式的改变将成为合法合规地降低社保成本的重要途径之一。(韩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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