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堵门频频上演 秦皇岛一小区再现停车位之争

2018-12-05 17:00:37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12月1日一段“秦皇岛警察打人”视频在朋友圈及网络直播平台被广泛转发。事件起因、真相究竟如何?4日上午,秦皇岛市海港公安分局燕园派出所通报了事件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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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

  事件:

  4业主开车堵小区门被拘

  2018年12月1日上午,半岛书香小区接连发生因停车位收费问题纠纷引发业主开车堵塞正门警情。经出警民警多方劝导,上午11时30分许,仍有业主石某某置若罔闻,借故拒不挪车。在出警民警果断处置,将石某某强行带离过程中,业主陈某和之前故意停车堵门的刘某某在现场围观起哄,妄加评议民警执法,造成场面混乱,有人借机将视频在网络传播,社会影响较大,引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高度关注。

  当日下午,业主王某某又开车借故堵门,后于3日上午再次故意开车堵门达两个小时,且在民警劝导下拒不挪车。针对上述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在分局领导直接指挥下,燕园所多方取证,固定证据,依法对石某某、陈某、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目前,违法行为人石某某因病在医院治疗,其他三名违法行为人均送秦皇岛行政看守所执行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起因:

  小区物业违规收停车费

  白塔岭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副主任、物业办主任周易男告诉记者,今年11月1日,半岛书香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花千墅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张贴了关于停车管理的通知,通知发出后,不少业主向相关部门反映此项工作不合理。业主们认为:小区地上车位本来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将这些车位出租给业主,这是不合理的。

  周易男表示,街道办经过调查得知,物业公司在准备进行这项工作时,明显不符合相关规定,即:在没有广泛征求广大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在小区入口安装新的门禁设施、车辆号牌识别系统。在我国《物权法》等相关规定中,小区新增公共设施,需要得到小区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但是小区尚无业主委员会,这就需要在官方(街道办、居委会)的帮助引导下,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广泛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后,才能形成停车管理的制度。

  11月21日,白塔岭街道办事处组织了市、区物业办,市、区物价局等单位到花千墅物业公司召开会议,物业公司、地产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以及20多名业主到会。在会上,明确告知物业公司,暂停(停车)收费行为。在此期间,由街道办牵头,责令社区居委会带领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征求一半以上业主意见后,再确定停车管理办法。

  部门:

  多次制止无果

  同时街道办明确表示,在小区业主们递交申请后,办事处将依法依规指导半岛书香小区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

  “当时物业公司答应得很明确,听从政府指示,做好下一步的整改工作。”周易男说,但是从现实情况看,物业公司没有停止这一行为,进而激化了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

  目前,半岛书香小区地上车位330个,物业公司此次将这些车位以每年、每位880元(其中停车服务费480元每年,租金400元每年)的价格出租。其中每年的租金13万多元,平摊返还给1840户业主,公示收支后可以返还给业主,也可以用于抵消下年度物业费。“因为这些车位是业主们所有的,公司只收取480元每年的服务费。”收费被叫停时,物业公司已经出租了282个地上车位,周易男说。

  “我们业主回家,停车在我们共同所有的车位上,还要收钱?”这是业主们最不能接受的地方。

  11月14日,17日,接连两次有业主向有关部门反映,物业公司违法乱收费。白塔岭街道办事处得知此事后到现场开了协调会,对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进行制止。

  “早在11月21日的多方会议上,有业主就曾经提出,如果这事得不到解决,我们就用车堵住小区大门。”周易男说,街道办表示这种行为属于违反公共秩序的,希望业主们冷静。(记者 刘国成 通讯员 刘壮志 罗文)

  警方提示

  1、业主堵门虽然是为了维权,但以破坏公共秩序,妨碍公共交通的手段来维权,即使是合法正当的权益,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许可。

  2、此外,此行为严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等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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