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布2018年12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

2019-01-31 09:32:5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1月30日,河北省大气办通报2018年12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对2018年12月份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和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排名倒数第1名的廊坊市予以预警提示。同时,对27个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

  2018年12月份,河北省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从好到差依次是沧州市、衡水市、邯郸市、唐山市、廊坊市、邢台市、保定市、石家庄市。对沧州市、衡水市、邯郸市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对石家庄市、保定市、邢台市分别扣减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

  对2018年12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的博野县、保定市清苑区、阜平县、馆陶县、廊坊市广阳区、顺平县、临城县、固安县、赞皇县、香河县、晋州市、唐县、石家庄市长安区、井陉县、深泽县、涞源县、曲阳县、武安市、张家口市宣化区、滦平县、阳原县、望都县、涉县、定州市、保定市竞秀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蔚县予以通报批评。(记者 段丽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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