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基本建成“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2019-03-11 10:40:32  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董健雄

  日前,沧州市出台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流程,不断增强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实现医疗健康数据在公立医疗机构流转应用,建成覆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支撑体系。

  统一平台,构建“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搭建沧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促进全民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实现人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业务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积极推进电子居民健康卡与沧州市民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居民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一卡通用,满足居民预约挂号、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一系列需求。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互动平台,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等服务,转变服务模式,增进医患互动,改善签约服务感受。通过远程会诊、在线咨询等方式,加大上级医院对基层的技术支持,加快提升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职责,引入先进的健康管理理念,建立信息化平台工具,为家庭医生提供从签约到开展个性化健康管理的全周期服务,针对普通签约居民在线进行健康评估、自动生成健康报告、健康计划以及个性化健康干预方案;通过信息平台由家庭医生提供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及就医引导等服务,在线自动审核医保支出,强化监督控费,真正做到管慢病、防大病、促健康。

  大力推进线上预约移动医疗应用。进一步完善现有智慧沧州APP的医疗服务功能,到2020年,信息化建设情况较好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为居民提供分时段线上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

  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医疗机构可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允许注册或者备案的执业医师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允许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所有在线开具的诊断和处方须有医师电子签名,并建立患者电子病历。

  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目前,沧州市已建成市县两级远程医疗系统,远程医疗服务已覆盖全市5家市直医疗机构、17家县级医院和8家县级中医医院,未来可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目前已基本建成功能完善、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未来,以县域医共体为依托,在县域内积极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服务模式。支持和鼓励市直各医疗机构依托沧州市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建立远程专科诊断中心,推进中医远程医疗服务。

  完善医疗保障结算服务。加快沧州市医保信息平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联通和数据共享。进一步优化支付流程,改善结算模式,逐步拓展覆盖社会保障卡支付、市民卡支付、银行卡支付以及第三方支付的在线支付功能,推进“一站式”结算。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逐步将更多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推进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鼓励医疗机构探索开展智能医学影像识别、病理分型和多学科会诊以及多种医疗健康场景下的智能语音技术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开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医疗健康智能设备的移动医疗示范,实现个人健康实时监测与评估、疾病预警、慢性病筛查、主动干预。

  推动医疗健康信息协同共享。市直三级医院在2020年底前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大力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沧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全数据实时交换。 (记者 戴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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