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十不准”

2019-03-20 09:35:40  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董健雄

  近日,河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十不准”》。

  “十不准”规定,各级党委、政府负责人不准以区域经济发展等理由,干预调查结果。调查人员要实事求是调查,不准编造调查资料,虚报瞒报数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坚持原则,不准向作业队伍施加影响,篡改调查数据。检查人员不准与被检查单位相互串通,影响检查结果的客观真实性。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作业队伍的监督管理,不准将任务一包了事、放任不管,造成时间延误或出现质量问题。调查人员不准在调查中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调查作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不准层层转包或分包,造成工作质量下降。工作中,不准对拒绝和抵制篡改调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调查单位或调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各市县要按时报送调查成果,不准以各种理由迟报数据,影响整体工作进展。各市县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准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发布传播调查数据,泄露工作秘密。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统计法》《土地调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移交有权处理的机关,对责任单位有关人员或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邢杰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