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落地,电动自行车该怎么骑

2019-04-18 10:08:12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新国标中“整车质量不得超过55公斤,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等规定,在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巨大的河北省引发广泛关注。

  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还能继续售卖吗?能否上路行驶?这给外卖及快递行业带来什么影响?人们购车时该注意什么?

  ●踏板车、电摩等超标车仍在售卖,消费者多持观望态度

  4月17日,记者来到石家庄市怀特宝车城负一层的怀特电动车自行车城,只见踏板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等超标车型被放在显著位置对外销售,店面张贴新国标宣传海报或者打出新国标条幅的只有爱玛、台铃等少数几个商家,新国标电动车数量比较少。

  “是否有新国标的电动车?”记者问。有商家回答“有,带脚蹬的就是。新国标的电动车就多了个脚蹬。”有的商家指着带脚蹬的、外观上像新国标的电动车说:“电动车速度可以调,上牌时候调慢,上牌后如果想调快可以给你调快。”

  该车城某品牌电动车店店长张建业表示,判定是否为新国标电动车,最简单的方法一看电动车是否有脚蹬、二看是否有3C标志的认证证书。此外,还可以通过查验是否符合时速不超过25公里、电池输出功率不高于400瓦、车重不超过55公斤等要求进行判断。

  有商家表示,伴随新国标实施,电动自行车生产由许可证管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新车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将更加可靠。新国标实施后,由于企业认证成本的增加和整车制造成本的增加,电动自行车售价可能上涨。

  记者发现,不少有意愿购车的消费者现在处于纠结状态,想买新国标电动车,对于哪些型号的电动车被列入新国标目录却不甚了解。如果买超标车,又怕上不了路。

  当记者问到“库存的超标车如何处理时”,多数商家表示,他们也在等待相关部门、厂家出台相应的细则以及处理办法。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出台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从4月15日起,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新的电动车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从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河北省市场监管、工信、公安等部门正在联合起草落实《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的相关文件,近期将下发。同时,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注意查看产品的执行标准(GB17761-2018),不要购买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河北省已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将解答超标车“能否上路”“怎样管理”等问题

  新国标一落地,不少已购置电动车的使用者产生疑问:以前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还能上路吗?是否存在过渡期?

  按照工信部要求,新标准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级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了解到,《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已经正式启动。目前,草案已经完成,配套工作正在进行。该项立法涉及三大制度:登记制度、公告目录制度和过渡期制度。在该项立法出台前,在新国标落地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仍可正常上路。

  从各地的经验看,多地对超标电动车宣布设置3至5年过渡期,给超标电动车用户足够的时间进行消化。北京所有电动车需要挂牌才能上路,超标车也在内,但仅限于条例施行前购买的产品,过渡期为3年。天津允许电动车上路,而且可以给超标车免费上牌,过渡期为3年。

  同样,新国标对外卖和快递行业的电动自行车使用也产生了不小影响。

  在石家庄市裕华东路一家快递配送点,记者看到快递员所用的电动车比普通电动车要长。新国标后,不少外卖配送员发现所用的电动车根本不达标。

  据了解,目前外卖骑手所骑电动车多是新国标实施前购买的,新标准实施后,这些电动车将面临更换。美团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公司正与国内知名电动车生产企业协商合作,按照国家新标准采购外卖骑手专用电动车。根据快送、专送等不同类型骑手实际情况,采取使用指定统一标准的合规车型、为骑手自购合规车提供便利上牌服务等措施,有力推广合规车的使用,逐步淘汰超标车。(见习记者刘洋 记者邢杰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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