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一季度交通违法拘留142人 曝光六起典型案例

2019-04-23 10:34:4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4月22日,记者从河北高速交警总队获悉,2019年一季度,河北省高速交警大力开展交通秩序,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93210起,拘留142人。因交通违法拘留的人员,主要集中在使用假牌、假证和无证驾驶三大类,“法律意识淡漠、侥幸心理作怪”是大多数违法者的共同心理。同时,还曝光了六起典型案例,希望公众能引以为戒。

  ●伪造行驶证,驾驶报废车还抢证闯卡

  2月23日,河北高速交警秦皇岛支队昌黎大队民警在秦皇岛西收费站对一辆牌照为黑BE471的挂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赵某峰提供的该机动车的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均存在伪造嫌疑。

  经过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这辆车的挂车系报废车辆,其行驶证、合格标志均系伪造。

  就在这时,戏剧性的一幕突然出现了,同行的另一辆半挂车的驾驶员吉某阳突然抢走驾驶证、行驶证夺路而逃,民警上前对其进行控制时,吉某阳剧烈反抗,挣脱控制并开车逃跑。出于安全考虑,民警并未追赶,而是采取布控的方式进行拦截。

  当天13时许,吉某阳驾驶车辆从昌黎东收费站下高速时,布控民警上前示意他停车,谁知吉某阳看到后突然加速闯卡,并用车身靠向民警随后驾车逃逸。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到吉某阳的联系方式,电话里经过民警耐心的劝导和批评教育,吉某阳认识到自身错误行为,并主动回到昌黎东警务站接受处罚。

  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赵某峰给予罚款45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驾驶员吉某阳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的处罚。

  ●行驶证看照片?原来是假证

  3月16日,高速交警衡水支队景县大队民警对一辆白色拉运快递集装箱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祥仅能提供机动车驾驶证以及车头行驶证,集装箱挂车行驶证却无法提供。其称未随身携带,但可以提供手机照片,以证“清白”。民警接过手机,一眼便看出照片中赣F393B挂的行驶证副页字体有异,初步怀疑行驶证存在伪造嫌疑。

  随后,民警通过公安网进一步核对发现,该行驶证上条形码与网上信息不同,且该车辆行驶证并无任何补换证记录,这便印证了民警怀疑是假证的想法。

  在充足的证据面前,王某祥承认行驶证是伪造的,遇见民警检查时,想用图片蒙混过关,没想到被民警一眼识破。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新车挂老牌,原来是假的

  3月17日,高速交警邢台支队七里河大队民警巡逻至沙河收费站时,发现一辆车号为冀BL8**2的面包车悬挂的机动车号牌为2008年更换新式号牌之前的老车牌,但该车外观比较新,并不像是原车牌照,随即对其进行检查。谁知驾驶员出示的行驶证上登记的车牌号,明显与现在车上挂的车牌不一致,而驾驶员潘某生也主动承认自己悬挂的是假车牌,随后民警在车内,找到了该车的真实号牌冀B6ZV10。

  当询问为什么要使用假牌子的时候,潘某生称自己交通违法数量太多,为躲避电子眼抓拍所以使用假牌。在进一步的检查中,民警发现该冀B6ZV10的行驶证居然也是伪造的。原来驾驶员潘某生的车辆行驶证丢了,为图省事自己找黑中介办了一个假的。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罚款4000元、记24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花500元办临牌,被罚

  2月12日,高速交警衡水支队景县大队执勤民警在衡德高速冀鲁主线站执勤时,发现一白色凯迪拉克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提供的临时牌照未标注行驶区域,不符合目前核发临时牌证的相关规定。

  经进一步核对,民警发现,该临牌标注的车型与当事人所驾车型不符,存在伪造嫌疑。

  在对驾驶人张某明的进一步询问中,他承认了违法事实。原来,这辆车已经注册登记了牌照。因牌照丢失,他花500元找人办了一套临时行驶牌照。民警依法对其做出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无证且酒后驾驶发生车祸

  3月6日,高速交警保定支队徐水大队民警在辖区执行巡逻任务,当行驶到京昆高速保定北收费站广场上路口排队等候时,一辆冀F牌照的黑色小型汽车突然倒车,撞到了后方的奥迪汽车。

  民警见状立即进行处置,当询问黑色车司机张某时,他说话模模糊糊,走路摇摇晃晃,民警近身闻了一下,一身的酒气。随后,民警将事故现场取证后进行了清撤,并带其回大队接受调查。

  经查,张某不但是酒后驾驶还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经询问,张某因为与家人发生争执,生气之下便私自拿着车钥匙开车出门去喝闷酒,喝完酒准备上高速回家时,发现有检查站,胆小怕被查,所以赶紧倒车想逃避检查,结果与后车发生了碰撞。张某受到罚款2000元,拘留15天的处罚。

  ●科目一刚过就开车上高速,属无证驾驶

  3月18日,高速交警秦皇岛支队青龙大队民警在辖区庙岭警务站对一辆冀B牌照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杨某并未获得驾驶证。

  据杨某称,他刚刚通过驾驶资格证科目一的考试,虽然驾驶证还没考下来,但是他觉得开车不难,加之感觉高速公路上不会有警察查车所以就跑上高速了。

  杨某的行为属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见习记者 李枫 记者 张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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