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出台措施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

2019-05-14 10:04:08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市委、市政府政策性文件字数原则上控制在5000字以内,专项工作文件控制在3000字以内;市级召开全市性会议减少30%;市直有关部门原则上每年搞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确保对县乡村及各类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频次减少50%以上

  近日,石家庄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从精简文件务实文风、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激励关怀机制等6个方面出台18条具体举措,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

  ●精简文件压缩会议,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石家庄市将从市级层面严起,加强发文定额管理,大幅减少发文数量,确保发给县级以下文件减少30%至50%。除有明确规定外,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对于省级文件已印发至县处级的,非工作必需,市级不再制发新的配套文件。对印发范围较小可直接进行工作部署的不再发文。

  严格遵守行文规则。未经市委、市政府审批,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和市直部门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或非成员单位下发布置工作任务的文件或信函。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制度,未经公文审核机构前置审核的文件一般不予上会研究。起草部门在向分管市领导送审文件稿时,可以提出拟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发文请示,不得直接请示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同时,还将严控发文篇幅范围。市委、市政府政策性文件字数原则上控制在5000字以内,专项工作文件控制在3000字以内。对工作内容只涉及部分县(市、区)或部门的文件实行“点对点”,不搞“广而告之”。

  在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方面,该市提出要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压减会议时间。每周五为市委、市政府“无会日”,每年5月、8月为“无会月”。“无会日”“无会月”期间,除上级要求外,原则上不安排全市性会议。中央、省级会议已开到县(市、区)的,市级不再单独安排会议。严格实行会议计划管理,市级召开全市性会议减少30%。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相关的人员参加,未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安排与会议无直接关系的市领导出席会议,不得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市直部门“一把手”参加会议。未安排讲话的领导不在主席台就座。全市性会议原则上不超过3小时,各部门召开的单项工作会议不超过两小时,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不超过90分钟。

  明确职责范围,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在对市直部门、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办)承担事项清单予以公示,明确各自职责范围的同时,石家庄市还提出了严格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凡属市县两级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以“属地管理”为借口,随意将责任转嫁给下级,确需下级协助的事项,须经本级政府批准,且不得要求下级作为实施主体。属乡(镇、街道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下派村(社区),需村(社区)协助的事项,根据其承受能力合理安排任务。

  在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上,落实统筹计划管理,市直有关部门原则上每年搞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确保对县乡村及各类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频次减少50%以上。推动审计、统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工作成果数据互通、成果共享,最大限度减少重复性督查考核。同时,精简考核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除中央和省明确要求的考核事项外,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要求将各自专项业务工作考核纳入干部综合考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改进督查考核方法,强化结果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不以留痕或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次数的多少作为评估衡量工作的主要依据。结合实际,科学确定工作时限,禁止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全面梳理“一票否决”、责任书等事项,凡中央未规定或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一律取消。

  完善问责和容错机制,实施激励关怀机制

  进一步完善问责和容错机制,对工作中确需问责的,充分听取被问责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干部群众和本人的意见,确保事实清楚、全面客观,做到严肃、规范、精准问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实施容错纠错。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跟踪了解,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使用,避免“一问责定终身”。建立诬告陷害查处机制,经调查核实没问题的,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对有诬告陷害行为的,一律严肃处理,公开公布,并纳入征信体系。

  在实施激励关怀机制方面,该市提出规范谈话函询制度,慎重区分使用谈话和函询,严格程序保密,控制知悉范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谈话地点、体现人文关怀,避免谈话函询给基层干部或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心理负担。通过落实公务员职级并行,提高基层一线干部评优评先、晋升晋级名额比例。保障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依法享受休息休假等权益。工作时间之外一般不安排干部加班,确需加班的,事后及时安排补休、调休。

  该市还将依法依规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根据乡(镇、街道办)工作实际,适当增加乡(镇、街道办)行政、事业编制,按编制员额及时补充人员,充实基层力量。同时,将积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使基层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 (记者 董昌、任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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