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防汛办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2019-07-08 10:25:24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保定、邢台、邯郸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进一步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我省即将进入主汛期。根据省气象中心预测,7—8月我省大部分地区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强对流天气和区域性暴雨极易引发山洪灾害,为全力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要求如下:

  进一步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基层地方政府要履行山洪灾害防御主体责任,要落实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党员干部包群众的五级“包保”责任制体系,逐一落实监测员、预警员、组织转移责任人员,把防御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屯、组户和每一个山洪灾害危险区,确保山洪灾害发生时,群众转移避险有序高效;对山区旅游景区、工矿企业、施工队伍和中小学校等人员集中、流动性大的危险区域和重点防护对象,要落实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的防御责任,实现基层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全覆盖。各级水利部门要坚持“宁可抓重、不可抓漏”的工作方针,把山洪灾害防治和监测预警的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加强与同级气象部门的预警研判会商机制,确保山洪灾害防御监测预警系统发挥作用。应急部门要督促指导基层地方政府做好山洪灾害抢险救援各项措施的落实,通力配合协调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进一步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县级水利部门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充分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当监测的雨量或水位值达到设定的预警值时,务必在第一时间向基层防御责任人发送预警信息。乡镇、村屯防御责任人收到预警信息后,要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作用,通过无线预警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示警等预警方式,切实解决预警信息传导“最后一公里”问题,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村、到户、到人,使受山洪灾害威胁的群众及时转移。

  进一步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基层地方政府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按照五级“包保”责任加强对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巡查和驻村指导,一旦发现山洪灾害征兆和收到雨水情预警信息时,要坚决组织群众立即转移避险,确保“方向对、跑得快”。特别要注意做好留守儿童、孤募老人、行动不便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转移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要加强转移避险人员安置,在山洪危险解除前,严禁擅自返回,严防二次灾害发生。

  进一步开展山洪灾害宣传演练。县级水利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画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山洪灾害防御常识。明确预警信号形式和发布流程,明确每户每人的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增强预案可操作性。对设立的危险区、安置区以及转移路标和宣传牌进行检查、固定。对居住在危险区的群众开展防灾、避灾演练活动,变被动防灾为主动避灾,切实提高人们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进一步做好山洪灾害统计调查。各地要组织对每次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行统计上报,各市月底和汛后要向省水利厅防御处报送总结报告,包括山洪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和失踪情况、山洪灾害预警广播启动台次、预警短信发送条次、预警信息服务人次等非工程措施发挥效益情况。突发山洪灾害死亡失踪事件要即时上报。(记者 潘文静 实习生 张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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