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深入推进基层减负专项整治工作

2019-08-27 16:59:12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我省深入推进基层减负专项整治工作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111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河北省委高度重视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省委办公厅在下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基础上,对进一步做好精简文件会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改进省市县领导同志赴基层调研检查工作等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省级层面建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省委办公厅设立为基层减负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6月29日,省委办公厅召开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推进会,对做好为基层减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调度。省直各责任单位带头开展自查,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上找根源、抓整改,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着力整治文山会海问题。省级机关带头精简文件会议,严格执行发文开会标准,从严从紧把好关口。从严控制配套文件,上级党委、政府文件没有明确要求地方制发配套文件的,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相关措施能以会议、内部传达等方式贯彻落实的,不印发文件;议事协调机构、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问题的,不以党委、政府及其办公厅(室)名义发文,今年1月至7月,印发省级文件同比减少53.5%。大力削减省级会议,分类制定年度会议计划,切实把住会议审批“入口关”,下决心砍掉不必要的会议,能合并召开的合并召开,能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的不再开会部署,能利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的不再层层召开,今年1月至7月,召开省级会议同比减少35.1%。

  着力整治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问题。省直各单位认真执行《2019年河北省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严控总量和频次。明确规定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的事项外,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不得要求将本部门本单位专项业务工作考核纳入干部综合考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得自行设置以地方党委、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不得在部门文件中自行规定全省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不得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为名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今年1月至7月,开展的省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同比减少51.2%。在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省直各牵头单位进一步简化程序、改进方法,压缩规模和时间,避免重复督查、多头督查。

  着力整治考核内容不务实、滥用“一票否决”和要求基层过多报送材料等问题。省委组织部最新制定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加强对干部考核与其他业务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归并考核项目和种类,对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实行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不搞简单“末位淘汰”,慎用“一票否决”,解决多头重复考核和指标过多过滥等问题。省委省直工委对省直部门“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情况进行了集中摸底和梳理汇总。省扶贫办认真落实《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实施方案》,重点考核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扶贫资金使用等情况,取消与“两不愁三保障”无关的考核评估指标。省文明委修订《河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将实地考察权重由40%调整为50%,测评时市县两级提供的规范性文件和情况说明报告数量减少50%以上。

  着力整治调查研究实效不高和影响基层正常工作问题。各级各部门切实改进调研方法,开展调研检查更加注重针对性、随机性和实效性,准确掌握一手资料,全面了解真实情况。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多搞随机走访、蹲点调研,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接到现场考察实情,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从严控制陪同人员范围,省市县领导同志赴基层调研检查时,下级领导同志分别对口陪同,不搞层层多人陪同。优化改进调研期间会议组织方式,一般不召开下级全面工作汇报会和分管之外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引导各级干部集中精力抓落实促发展,真正让基层有感、群众点赞。(记者 刘冰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