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明确17项产业扶贫措施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2020-04-01 15:25:10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李佳艺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郝东伟)日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要点》提出,以增强扶贫产业带动力、促进贫困农户持续稳定增收为重点,保脱贫、强产业、防风险、建体系,每个贫困县培育1至3个特色鲜明、带贫面广、竞争力强的特色扶贫主导产业,每个贫困村发展一个农户广泛参与的特色带贫产业项目,提升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为确保目标实现,河北省明确了今年17项产业扶贫工作要点。

  提升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水平。大力推进贫困地区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建设原料基地、加工基地,促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就地转化增值。

  统筹推进重点工作落实。落实脱贫攻坚普查部署,指导市县统筹推进产业扶贫“回头看”与建立健全产业扶贫任务清单工作。

  加强产业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将产业扶贫项目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在村级对产业扶贫项目、扶贫资金、资产资本进行公告公示。

  落实落细精准帮扶措施。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发展特色种养、林果、乡村旅游、电商、家庭手工业、公益岗位等拓宽产业就业渠道,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光伏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获得稳定收益。

  强化产业扶贫风险防范。充分发挥省级19个农业产业体系创新团队作用,突出产销衔接、技术服务、带贫机制等关键环节,健全产业调查分析和预警机制。

  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产业。调优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形成“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布局,大力推进农业“一减四增”,调减贫困地区高耗低质低效农作物200万亩。畜牧、蔬菜、中药树、果品四大特色优势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71%以上,设施农业面积比重达到24%。

  提升特色林业发展水平。坚持适地适树适品种,加快发展符合贫困地区资源条件实际,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市场相对稳定、经济价值较高的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花卉苗木等生态产业。2020年新发展经济林基地和提质增效10万亩,花卉苗木达到28.4万亩。

  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引导和支持具有旅游资源和开发条件的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加大基础设施、景区景点建设,到今年6月底,通过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累计带动全省20万贫困人口实现增收。

  发展电商扶贫促进增收。发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农产品品牌,推动农产品网络销售,支持各贫困县整合当地邮政、快递、物流、公交、货运等资源入驻各级公共物流配送中心,建立农村物流网络设施共享机制。

  抓好光伏电站运营维护。完善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指导各市做好光伏扶贫电站日常运维管理工作,保障项目安全可靠运行,长期稳定收益。

  促进家庭手工业和乡土产业规范提升。扶持家庭手工业发展,大力发展箱包皮具、纺织服装、玩具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建设乡土特色产业园区,打造“土字号”“乡字号”品牌。

  提升壮大农产品加工业。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储藏、保鲜、烘干、分级、包装设施,提升产后处理能力,新建100个以上产地初加工设施。

  培强产业扶贫主体。实施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贫困地区新增省级示范社100家、示范家庭农场达到490家。

  健全科技服务体系。选派1000名科技特派员对62个贫困县和206个深度贫困村,开展入村入户技术指导,贫困地区农业创新驿站达到81个,实现贫困县全覆盖。

  完善产销衔接体系。制定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目录,年内贫因地区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达到355个,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17个,每个贫困县独立或联合打造1至2个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

  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方式,推动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稳定、紧密、互利的利益联结关系。

  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科学量化集体资产,健全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增加贫困农户资产性收入。到2020年底,基本消灭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5万元的村达到60%。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