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建局:严厉打击扰乱租房市场行为 让人民放心租大胆租

2020-09-25 09:24:04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责编:路晶森

       国际在线河北消息:9月23日上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石家庄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石家庄市住建局:严厉打击扰乱租房市场行为 让人民放心租大胆租

  石家庄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发布会

  石家庄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建林表示,石家庄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市、区、街道三级政府租赁住房管理体制,加大了公积金、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力度,搭建了租赁信息平台,建设了1784套人才住房,指导成立了拥有会员单位65家、房源规模3万套的石家庄市房地产租赁协会,有效解决了新就业职工和新市民进城落户、稳定安居的住房需求。

  赵建林指出,针对克扣租金、暴力驱逐租客、群租等扰乱租房市场的行为,住建局将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不良房东和中介,消除“房源散、市场乱、中介杂”等不良现象,进一步净化租赁市场环境,让百姓“想租房、敢租房、租好房”。

  此外,租赁专班负责人王永提醒广大市民,在选择租赁住房时,应该注意以下四个事项。

  一是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租客和房东在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时,要选择规范且市场信誉度高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时查看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主管部门备案情况,不要选择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列入异常经营、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避免遭遇“黑中介”“不良中介”。

  二是防范住房租赁市场风险。在出租或承租房屋过程中,租客和房东要及时了解周边租赁房屋的市场价格,警惕“高收低租” “长收短付”带来的市场风险,租客不要向租赁企业预付超过三个月的租金,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要提高警惕,自觉抵制低租金诱惑。

  三是坚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租赁双方必须使用河北省统一实行的《河北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认真看清租赁双方所需要承担的责任、费用明细和违约条款等内容,避免霸王条款。

  四是留存证据,及时投诉。租房过程中,要收集好关键证据,如租赁合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广告宣传资料等。如发现住房租赁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有违法经营行为或者发生消费纠纷的,可直接向辖区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发现住房租赁企业存在“爆仓”“跑路”情形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图/文 王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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