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数坝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大数据技能大赛总决赛举行

2020-11-28 14:34:46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责编:赵滢溪

  第五届中国数坝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

  大数据技能大赛总决赛举行

  11月28日上午,第五届中国数坝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大数据技能大赛总决赛在张家口举行。

第五届中国数坝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大数据技能大赛总决赛举行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吕书奇致辞

第五届中国数坝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大数据技能大赛总决赛举行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会长苗建华致辞

第五届中国数坝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大数据技能大赛总决赛举行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王建分致辞

第五届中国数坝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大数据技能大赛总决赛举行

与会领导共同见证第五届中国数坝峰会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大数据技能竞赛总决赛开幕

  本次活动由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联盟、张家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张家口市信息化协会、中国联通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北京红亚华宇科技有限公司承办,旨在为数字经济企业提供一个交流共享的平台,为张家口市数字经济,特别是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一个宣传推介平台,为相关专业大学生提供一个大数据技术应用竞技平台,共同助力张家口打造成为超大规模绿色数据中心产业集群,建成“中国数坝”。

  阿里巴巴基础设施事业部总经理高山渊,中国联通政企BG副总裁、雄安产业研究院院长蔡晓贤,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王立军,智慧互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刘武战分别进行主旨演讲。

  近年来,张家口围绕“一带两翼三区多节点”的数字经济发展空间布局,全力打造了全国大规模数据产业基地、北方数字产业化发展新高地、环首都经济圈数字经济绿色示范区。数坝峰会也已成为张家口发展数字经济的名片,是政府、产业、技术、资本的交流合作平台,是加快张家口新基建发展,特别是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推进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会上,与会嘉宾围绕新形势下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进行了深入研讨和坦诚交流,签署了系列战略合作协议。这次峰会的举办,为张家口引进新理念、对接新技术、寻求新合作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契机。

第五届中国数坝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大数据技能大赛总决赛举行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大数据技能竞赛裁判组代表李辉教授宣誓

第五届中国数坝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大数据技能大赛总决赛举行

参赛选手代表章皓禹同学宣誓

  据了解,全国大学生大数据技能竞赛是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起,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联盟及国内知名大数据企业联合承办的全国性大学生大数据技能竞赛。截止目前,全国本科及高职院校开设大数据相关专业的学校达1331所,截止到今年第三届总决赛,总参赛高校超过1000多所,参赛人数超过4000人次。本届大赛全国超过600所高校报名参赛,经选拔产生总决赛参赛队共120支。有效提升了学生对大数据知识和技术学习、钻研的兴趣,为建设智慧社会、数字中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长远目标提供了强大的人才保障。

第五届中国数坝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大数据技能大赛总决赛举行

颁奖仪式

  经过紧张激烈角逐,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大数据技能大赛总决赛落下帷幕。78家参赛队伍分别产生了所在组别的各个奖项,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江苏警官学院等代表队获得本科组一等奖,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河北农业大学等代表队获得本科组二等奖;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等代表队获得高职组一等奖,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等代表队获得高职组二等奖。本科组特等奖由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代表队获得,高职组特等奖由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获得。(张家口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司华宁 王大庆 杨珺童 张伟)

(来源:张家口网络广播电视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