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旗在振兴路上高高飘扬——沧州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纪实
来源:沧州日报  |  2022-08-04 12:57:53

  原标题:党旗在振兴路上高高飘扬——我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纪实

  从黄骅港湾到白洋淀畔,狮城大地处处都能感受到乡村振兴一线的新变化、新气象。广大党员干部冲在前列,干在实处,让党旗在一线飘扬,党徽在一线闪亮。

  党的组织、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中应有怎样的担当作为?沧州市聚焦乡村振兴,持续强化党建引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以能力提升、龙头带动、固本强基、帮扶助力、智汇乡村和治理增效“六大工程”30件实事为抓手,从压实主体责任、建设过硬队伍、夯实基层基础、集聚优秀人才、落实条件保障等方面多维发力,走好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以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振兴新路子,绘就了一幅产业兴、乡村美、农民富的美丽画卷。

  扛牢政治责任,推动部署落地生根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沧州市各级各部门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将任务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推动中央、省委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具体。

  市委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制发了《沧州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等专件,纵向夯实市、县(市、区)委书记抓面、乡镇党委书记抓片、村党组织书记抓点的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横向采取市县领导联村督战、部门领导联村指导、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包村联户落实机制。

  开展基层党建“拉练”活动,建立“一期一主题、一季一观摩、一会一点评”“观摩拉练”工作机制。建立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台账月报制度,28个市直部门定期会商、共同推进,制定抓党建促乡村振兴30条措施,细化县乡村及职能部门任务清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迅速得到传达和落实。同时,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进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纳入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2021年以来,县级领导干部累计下沉到乡村一线,强化工作指导,督促任务落实2860余人次。

  筑牢组织堡垒,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沧州市聚焦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在2021年圆满完成村“两委”换届的基础上,按照“班子建设强、党员队伍优、党建阵地好、制度落实严、发展水平高、村庄环境美”的创建标准,对大运河沿线1公里内242个村庄进行重点创建,与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同部署同推进,打造出一条党建引领、生态优美、集体经济壮大、文化璀璨的大运河党建示范带,让水色宜人的运河两岸成为沧州特色的红色党建风景线、生态保护风景线和高质量发展风景线。

  同时,2022年全市村党组织首次实行动态分档管理,围绕加强自身建设、落实中心任务、发展集体经济、领导乡村治理、联系服务群众5个方面内容逐项量化评分,按照A、B、C、D四个档次对村党组织评定档次。目前,全市已培树评估定档A档村党支部1060个,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82个。进行换届后“两委”干部任职资格专项审查,做好补齐配强,将598人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台账。

  沧州市探索推广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了“村党支部(总支、党委)—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架构,推动党组织领导作用有机嵌入乡村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村级组织运行进行制度性规范,完善民主协商、村务监督机制,推行村民说事、议事、主事,防止“一肩挑”变成“一言堂”“一支笔”。

  建强骨干队伍,锻造乡村振兴“主力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关键靠人。沧州市着力抓选配强功能,抓培训提素质,统筹协调帮扶力量,强化智力支撑,确保优秀人才尽锐出战乡村振兴一线。

  选优配强“三农”干部队伍。乡镇换届过程中,注重提拔使用工作表现和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干部,全市1980余名乡镇班子成员中熟悉乡村振兴工作的达95%。持续向120个乡村振兴重点村选派363名优秀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目前,全市有794个驻村工作队,2384名驻村干部尽锐出征乡村振兴战线。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沧州市对29700余名新一届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全覆盖任职培训,帮助他们成为乡村振兴行家里手。成立沧州市乡村振兴党员干部培训基地,市级完成了对534名村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村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后备力量的培训。扎实开展村(社区)“开门一件事”活动,引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领办民生实事26920余件。同时,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和企业遴选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带动科技创新创业,科技特派员累计备案数量达到350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科技特派员工作室累计达到35家,为乡村振兴注入“科技动力”。

  壮大集体经济,注入乡村振兴“新动能”

  沧县傅家圈村每年销售桃总量达300万公斤,连续2年成功举办“大运河桃花节”,共吸引游客10万余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00余万元;肃宁县西泊庄村申请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元,投资建设牡丹园103亩,连续举办两届牡丹节,2021年集体收入超过20万元;东光县秦一村种植的羊肚菌每亩可产500多公斤,亩产值近6万元,2022年合作社每户预计收入能达到10万元……沧州市村集体经济不断迈上新台阶、展现新气象。

  产业兴则乡村兴,乡村产业振兴离不开村集体经济振兴。近年来,全市坚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推进富民强村的重要抓手,聚焦破解集体经济增收老大难问题,以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为载体,以村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发展为路径,推动县、乡、村党组织书记主动上前。坚持以“支部有作为、党员起作用、群众得实惠、集体增收入”为目标导向,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跑出“加速度”。目前,全市培育村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发展示范村达331个。

  此外,2021年成功申请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区10个,涉及10个县(市)166个村,中央、省级和市级共安排资金8300万元,为集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夯实基础保障,激活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激励出活力,关爱出动力。打通晋升通道,2021年县乡换届期间择优选配233名“五方面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其中,选配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12人,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30人,优秀村党组织书记22人。2016年以来,累计选拔124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公务员队伍,其中有68名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落实经费保障。目前,沧州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达到村均19.7万元。村党组织活动经费共计0.4亿元,村均0.7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共计3亿元,村均5.4万元,任丘市、河间市、海兴县等地建立了农村党建示范村“星级创评”工作,采取村投、乡补、县奖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两委”干部工作报酬,确保村党组织有钱办事、有能力服务。

  党建引领风帆劲,乡村振兴正当时。在党旗的照耀下,沧州的乡村会更美丽;在美丽乡村的簇拥下,党旗会更鲜艳!(沧州日报通讯员孟皓、李彦峰 记者李其征)

编辑:李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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