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界      |    直观中国    |    老外在河北    |    热点专题     |     相约冰雪    |    舆情智库
地磁场的两极反转,曾引发物种大灭绝?
2021-04-06 16:11:31来源: 科技日报编辑: 李玥责编: 曲浩

  我们的地球能够拥有温润的大气,很大程度仰赖于地磁场的保护。而在地质历史中,地磁场的两极会不断反转,引发磁场强度阶段性消减。最近发表在《科学》杂志上的一项研究推测:在地磁场的翻转过程中,由于磁场变弱,大气中的臭氧会减少,导致全球气候剧变,推动物种灭绝。

  多次出现的地磁反转

  地磁场的两极反转在地质史上并不罕见。1906年,法国地球物理学家伯纳德·布容首次发现,法国熔岩的磁化方向与当前地磁场的方向相反,推测地磁场可能发生过逆转。

  地磁场在地球形成早期就已存在。在地磁场形成之后的漫长地质年代里,科学家发现,每隔10—100万年便会发生一次完全的地磁南北极倒转。

  在发生极性倒转的过程中,地磁场强度均存在变弱的现象。距今最近的一次长时间地磁场倒转发生在约78万年前,持续了近2万年,被称为布容尼斯-松山倒转。

  并非所有的地磁倒转都会持续上万年。有时其方向虽然会发生很大的变化,甚至达到180度的完全转向,类似极性倒转那样,但其持续时间较短,这类变化称为地磁漂移(可理解为短时间内的两次倒转)。

  古树见证4万年前磁场反转

  在本次研究中,科学家们利用新西兰湿地中留存的、生长于大约4.2万年前的古贝壳杉树中记录的相关信息,首次将地磁场倒转与当时大规模的环境变化直接联系起来,认为地球磁极曾发生了短暂倒转,并在地球上引发了一系列的环境危机,可能造成了当时澳大利亚长毛猛犸象、巨型袋熊等一系列巨型哺乳动物的灭绝。

  通过对四棵古树化石横截面进行碳-14同位素分析,并结合年轮数据,研究人员确认地球磁极曾在4.1万年前发生过短暂倒转,即Laschamps磁极漂移事件,同时获得了一份能够精确测定年代,且具有连续1700年变化的大气放射性碳-14记录。

  这一记录揭示了碳-14在Laschamps磁极漂移事件之前及磁极逆转期间的主要变化。

  研究人员认为,地磁场保护着地球免受来自外太空的宇宙射线(高能带电粒子流,如来自太阳的带电粒子流)的攻击,随着地球磁场的减弱,越来越多的宇宙射线进入大气层便会产生更多的碳-14,这些碳-14会被吸收到树木组织中并被保留下来,因此碳-14的变化反映着当时地磁场的变化。

  研究小组发现,最强烈的地磁场减弱并非发生在实际的磁极逆转期间,而是在发生磁极逆转之前的几百年里。在实际磁极逆转期间,地磁场的强度约为今天的28%。而在逆转之前的过渡期,磁场缩减到只有目前的6%左右,研究人员将这一现象称为“亚当斯过渡性地磁事件”。

  地磁场减弱会导致大气中臭氧含量减少。研究人员模拟了减弱的磁场如何改变大气模式。计算机分析表明,进入大气的带电粒子等宇宙射线的增多,会增加大气中氢和氮氧化物的产生,这些分子往往会消耗臭氧,这将降低平流层臭氧保护地球居民免受紫外线辐射的能力。

  臭氧层减少的另一个可能的证据是,在大约4.2万至4万年前,人类开始越来越多地使用洞穴,并且在洞穴壁画中留下了越来越多的红赭石手印,赭石被认为是一种古老的防晒霜,这可能是人类躲避越来越强烈的紫外线照射的方式。

  类似悲剧会重演吗

  最近200年来,地磁强度一直在减弱,现今地磁场的强度较1840年已经下降了10%,平均每百年下降5%。2013年底,欧洲太空局发射了新一代地磁卫星Swarm,观测发现地磁强度正在加速下降,速度为以前测算的10倍。

  科学家发现,地磁北极的位置也在发生着变化。1831年首次实地确认时,地磁北极位于加拿大近北极地区的布西亚半岛,如今地磁北极已穿过国际日期变更线,进入东半球,并向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方向继续移动。这是否预示着新一轮地磁倒转即将发生?

  虽然地质历史时期发生地磁倒转时大都会伴随地磁场强度下降,以及磁极的漂移,但这并不一定都会最终导致地磁倒转,也可能是地磁场正常的波动。由于地磁场变化的极度不规律性,科学家并不能给出准确的预言。

  并且,在地磁场形成之后的漫长地质年代里,地球磁极倒转发生了上万次,这些磁极逆转事件是否对当时的地球环境产生了巨大影响,还需要科学家不断探索。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