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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谣言“病毒”干扰防疫大局
2021-08-13 16:16:49来源: 检察日报编辑: 王阔责编: 魏文林

  8月10日据微博@扬州公安消息,网民刘某为博人眼球,在社交媒体群内发布“江苏武警将全面接管扬州”等严重不实言论,后被广泛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8月11日,刘某因虛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依法行政处罚。

  近日,德尔塔毒株引发的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全国多地疫情防控局势严峻,在防疫大局当前,本需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却有不少谣言“病毒”乱飞,妖言惑众。“扬州沦陷,将被武警接管”“成都某大厦出现确诊病例”“合肥某超市快餐店内发现一名确诊新冠肺炎患者”,一波接一波的谣言招摇过市,击中人们的恐慌情绪,干扰当前防疫工作大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政府公信力,成为了可怕的“隐形病毒”。

  为何疫情谣言会如此甚嚣尘上?民众对于疫情的关注与恐惧心理是根源。当前疫情传播速度加快,传播趋势如何?本地确诊有多少?是否会影响到工作和生活?诸多疑问萦绕在群众心中。此时,这些键盘侠、谣言制造者们为了吸眼球、博关注、赚流量,抓住人们的关注话题,断章取义文字、图片片段,加上自己的无端臆造,迅速制造出一篇篇零成本、低门槛的疫情谣言。这些谣言借助社交媒体实现几何倍数传播,公众脆弱的防疫神经被撩动,甚至引发搬家、关店、抢购等行为,连带效应对于社会秩序、个人利益损害不可估量,更给地方防疫工作带来巨大压力,消耗防疫力量。

  造谣一时爽,辟谣跑断腿。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必须付出代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将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其中便包括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而我国网络安全法明确,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接受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严重的构成犯罪,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

  要想让谣言无处滋生,需要社会与公众合力。一方面,要让谣言见光死,让造谣者无处遁形。相关部门必须严厉打击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抓出传播虚假信息、散布疫情谣言的幕后黑手,及时辟谣,揭露真相。保持信息流通,强化信息公开,让谣言在阳光下无处遁形。另一方面公民需要认清,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慎用自己手中的传播权,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同时要加强自身的媒介素养,用一双慧眼辨别是非曲折,多让子弹飞一会儿,不让谣言牵着鼻子走,避免盲目传播。全社会要凝心聚力,共同维护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才能共同打赢防疫攻坚战。(检察日报作者  何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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