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界      |    直观中国    |    老外在河北    |    热点专题     |     相约冰雪    |    舆情智库
沧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流动人口智慧管控模式成效显著
2021-09-29 16:59:56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张瞬晗责编: 魏文林

  国际在线河北消息:近年来,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坚持政治站位,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结合高新区实际,探索建立了智慧“6+N”流动人口智能化管控服务模式, 并以“一中心、两平台、三版块”为六种核心要素,采用“N”种技术手段,逐步形成了以“业”管人“一张码”、以“房”管人“一把锁”和以“云”管人“一朵云”的社会治理创新模式,实现了对辖区“行业场所从业人员”、“出租房屋租住人员”以及“公共区域流动人员”从信息智能化采集到实战警务应用的“三个全覆盖”,其经验做法被中央政法委刊发,得到了河北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被沧州市深改委确定为2020年度社会司法领域重点改革举措,在该市范围进行总结推广。

沧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流动人口智慧管控模式成效显著_fororder_33

“6+N”流动人口管控平台 供图 沧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以中国共产党沧州市第十次代表大会胜利闭幕为标志,沧州改革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高新区分局认真学习贯彻党代会报告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完善提升智慧“6+N”流动人口智能化管控新模式,强化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为沧州塑造时尚服装服饰新兴产业、强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撑,夺取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常态化疫情防控精准可控。高新区分局依托市局重点人员管控平台,对所有进入辖区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现自动预警并同步推送至分局大数据中心、民警手机APP和区疫情防控办,为及时开展排查管控和“流调”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在农村形成“村口+路口+民宅”、在封闭式生活小区形成“大门+单元门+房门”的三道防线,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的及时性和精准度,真正实现“把好大门、扎紧小门”。截至目前,分局利用智慧“6+N”流动人口智能化管控系统核查外来人员核酸检测、行程轨迹信息36000余条,核查中高风险地区来沧人员645人次,协助区疫情防控办开展“流调”信息查询4951次。

  二是流动人口底数掌握动态清晰。高新区分局通过以“业”管人“一张码”、以“房”管人“一把锁”和以“云”管人“一朵云”,“三个全覆盖”的智能化采集录入手段,对辖区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疫情核查数据的实时获取、动态更新、精准管控,实现了流动人口的“底数清、情况明”,做到了“来知轨迹,去知动向”。特别是对农村“真空地带”,强化了有效监管,扫除了“盲点”,形成了“亮点”。截至目前,该局已采集常驻流动人口信息8259条,外来人员信息39450条,车辆信息21345条。

  三是治安防控体系扎实严密。高新区分局充分依托智慧沧州和重点人员管控两大平台,能够实现全天候人员身份信息甄别,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将自动提示预警,并推送至分局智能管控中心,由分局点对点调度街面警力及时开展处置,能够大力提升破案率和抓获率,形成强大威慑、最大限度地压缩犯罪空间。截至目前,高新区公安分局通过智慧沧州、重点人员管控和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三个平台”的智能化应用,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5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9人,破案率和抓获率同比分别上升了15%和45%,发案率下降8.5%,实现了“两升一降”的任务目标。

  四是“线上服务”便捷直达。高新区分局依托智慧沧州平台,丰富拓展了“网上申领”办理居住证、政策咨询、法律宣传等智能化“线上”服务功能,大幅简化和缩短办理流程和周期。同时,在分局智能管控中心设立“网上聊天室”“微信群”和“警务投诉室”,随时发布便民服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今年以来,已受理网上居住证申请业务1600余条,办理居住证1200个;提供法律咨询375次,推送各类便民信息128条;为用工单位和私营业主,核查雇工人员直达信息11500多人次,彻底解决了外来商户子女入学、购房买车、医疗保险以及公共服务等实际问题和后顾之忧,真正为外来商户送去温暖、带来便捷。(文 陈彬 范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